在中国成为制造业大国的同时,印度悄然成了信息产业中的创造大国,同样是国际产业链的下游分工,在中国就是制造,在印度是创造,这是因为其生产的对象不同造成的,中国是生产有形产品,是大规模标准化的生产方式,因此,只需要制造,其创造是导致城市工人大量下岗,制造了最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由于仅是制造,经济上受制于人越来越多,而印度的重点是软件开发,虽然其承担的是低端的编程工作,由于软件的创造属性,其工作必然是归到创造类型。
未来经济分为信息、服务、有形产品,信息将是一切的基础,服务是核心、火车头,有形产品的生产反而要降到从属地位,因此,如果我们还是停留在老观念,则会在新一轮产业链分工中被压缩到利润最低的环节,而优秀的人才却被近似于免费被人吸走。学习印度的经验,我们应有前瞻性地去占领产业链的优势位置,至少能让优秀人才在国内能最好地得到发挥,并能留住。
印度经验还表明,健全的法治和规则体系,是服务业发展的制度保障。有效的规则体系有助于简化和规范社会关系,降低服务业人与人打交道的交易成本,有利于现代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因此,对于亚洲各国来说,发展高附加值产业,有必要同时推进良好的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