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发生二起手铐铐人事件,引起大家的关注。
事件一:3月17日凌晨,深圳罗湖区某花园一名女子坠楼自杀死亡。罗湖公安分局黄贝派出所两民警在维护现场秩序时与南都报采访记者发生争执,便将其反铐双手强行带回派出所。
事件二:3月20日上午,同样是在深圳,一名便装男子在深圳龙岗区布吉新一佳公交站乘上832路公交车后,多次亮出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执勤乘车证”,并拒绝购买2元钱的车票。争执期间,该男子口称“还要我买票?我给你上上法制课!”,而后突然掏出一副手铐将女售票员铐在公交车后门旁的立柱上。
前者是因为记者工作过程中要进行采访与警察发生争执,警察因记者“不合作”而将记者铐起带回派出所;后者是因为售票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求乘车人买票与意图逃票坐霸王车的巡防队员发生争执,被铐在车上“上法制课”。从这二起手铐事件来看,两个被铐者都没有违法,却无一例外地被对面的手铐铐起来,其中的原因,当然简单得不能再简单。这些荒诞可恶、愚蠢野蛮的行为举动,均来自一个肮脏的思想根源,那就是特权思想在作祟。在他们看来,自己的话就是至高无上的命令,让你走就得走,不能有丝毫的忤逆;说不买票就不买票,不顺心了就动铐铐人。现在,我们身边就有这么一些人,他们就是把自己当作特权群体,动不动就用手中的特权来完成自己的意愿,至于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完全不在他们考虑的范围内。
正如,那位售票员事后说,“怎么也没想到真会把我铐起来”,是呀,谁能想到?
执法的权威,法律的尊严,是靠执法者的正当行为和公民的敬畏心理培养出来的,绝不是靠动辄就掏出手铐、或者开枪鸣放而恐吓出来的。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