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和对策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开展党内监督的实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反腐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同时也是落实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现实表明,“一把手”最需要监督,它是整个监督工作中的关键,抓住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就抓住了反腐败斗争的关键。各级“一把手”的问题解决好了,班子其他成员、党内其他层面的问题也就解决好了。

  由于“一把手”岗位重要、地位特殊,对其的监督管理一直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必须运用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从思想作风、权力运用、组织纪律等方面入手,构建一个领导干部不愿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监督管理体系。

  虽然“一把手”出问题,与其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有关。但是,组织上监督跟不上、监督不到位,有了问题不能及时提醒也是重要原因。监督必须以权力、权威为后盾,否则对权力监督就是一句空话。而班子成员、下级和党员拥有的权力和权威不足以制约“一把手”的权力。总结起来,对“一把手”的监督主要有四大难点:

  一是上级领导无力监督。各级领导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担负着大量工作和任务,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对下层的“一把手”直接进行监督。更为重要的是,下面的“一把手”,有一些是由他们提拔起来的,在这种情况下,上级领导往往疏于对下面“一把手”的监督。

  二是本级纪委难以监督。为了做好党的监督工作,每一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专门负责对本级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但是这种设置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由于党委和纪委属于同一单位,其成员又是同一单位领导,这就使党委和纪委成了一家人,纪委对党委的监督也成了自家人监督自家人。更重要的是,纪委是在党委领导下,而“一把手”又是党委会的书记,这又使纪委成了党委和“一把手”权力之下的监督机构。在这样的情况下,纪委难以对“一把手”进行监督。

  三是班子内部不敢监督。现在的领导班子结构是金字塔型,位于塔尖的“一把手”位高权重,长官意志强,一些副职干部习惯于“一把手”拍板,真有意见也不敢提,一怕伤了和气,二怕打击报复对自己前途不利。“一把手”周围的人,是“一把手”的部属和下级,与“一把手”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往往难于检举“一把手”。即使不是“一把手”提拔起来的,由于受“一把手”的管理或领导,一般也不敢大胆检举“一把手”。

  四是媒体与群众无法监督。目前,各级各部门的运转机制是相对封闭的,“一把手”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相对封闭的。在政务不公开的情况下,新闻媒体难以介入各级各部门的运转过程,也难以介入“一把手”权力的行使过程,无法对“一把手”进行监督。普通老百姓更是难以介入“一把手”的工作、生活、交往范围,对“一把手”的腐败行为,不了解,不掌握,无法进行监督。

  根据上述四大难点,应采取下列五大对策:

  一是健康引导,提高自身免疫力。纪委部门一要结合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的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力度的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在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的基础上,努力起带头和表率作用,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从灵魂深处认真剖析自己,增强自律意识。二要组织领导干部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别人不隔靴搔痒,自我批评不避重就轻。三要开展针对性批评谈话活动。四要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购房买车、子女入学就业、工作调动、婚丧嫁娶以及亲属办厂经商等重大问题,“一把手”应主动向组织进行汇报,自觉将自己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

  二是防患未然,提高预防控制力。纪委部门要充分发挥干部管理部门的职能优势,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同培养选拔干部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前移监督关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把好入口关,防止带“病”上岗,通过科学选任,保证“一把手”有较高的素质。要健全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定期对“一把手”进行易地交流和回避性交流,为“一把手”防腐拒变创造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性管理。对在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察中发现的某些倾向性苗头,要及时进行反馈性谈话和诫勉性谈话,点问题、提要求、指方向;对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要客观公正定性,区别情况对待。问题较轻的,及早打防疫针;问题较重的,果断采取组织措施。

  三是规范用权,提高制度约束力。纪委部门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党纪的“一把手”,不因其地位重要而姑息迁就,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完善“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既要注重离任审计,更要注重任期内审计。要建立健全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对属于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要做出较为具体、明确的规定。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使“一把手”的行政行为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行动”,防止幕后交易。要建立对“一把手”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制度。“一把手”每年要对自己执行制度尤其是用人、用钱、用物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纪委、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上级组织要根据检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执行得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差的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该查处的要严肃查处。

  四是有效监督,提高纪委监督力。要强化纪委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把纪委从同级党委领导之下的体制中分离出来,改为以上级纪检机关领导为主,摆脱“一把手”的权力控制,从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要坚持和完善“纪委一票否决制”,凡是被提名的干部,只要纪委提出有疑义,在没有弄清问题前,一律不予任用。二要建立完善“纪委问责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纪委部门实行责任追究。

  五是广泛参与,提高社会联防力。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是“一把手”监督管理的盲点,也是“一把手”容易出问题、犯错误的易感时段,为此,必须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对“一把手”实行全方位监督的社会监督管理体系。要加强家庭防范教育,通过开展“贤内助”、“廉内助”教育活动,构筑好监督管理的辅助防线。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公布电子信箱、实行公开承诺等措施,架起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舆论监督桥梁。要加大人民群众监督的力度。通过有针对性的聘请“一把手”所住街道、社区人民群众担当监督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同志担当监督员,增强对“一把手”在生活和社交中的监督力度,为领导干部营造一种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