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效果的好坏关键看执行
完美的政策是不存在的,一项政策效果的好坏,关键看执行。执行到位,一个存在缺陷的政策,也可能会变成好政策;执行不到位,再好的政策都只能成为空想。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中央在政策制定上越来越严谨,越来越科学化,国家的智囊团队为中央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提供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让人担忧的,当前我国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执行不到位或不执行的问题。也是就是人民议论最多的“上有对策,下有对策”、“政令不出中南海”现象。最近,有关这方面大家讨论最热门的莫过于广州的限价房执行走样问题。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全国首批10个限价房项目在广州一经推出,立刻引来重大关注。广州10个限价房项目中,经记者抽样调查,这10个项目中有7个项目几乎百分之百按照限价房用地配“自留地”的方式出让,即开发商在拿到地块后可以留有部分用来自由规划开发,既可以做高档公寓、也可以搭配建别墅。另外,表面称作限价房的“花都区风神大道北项目”其实只针对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内部职工购买,多数单套建筑面积更高达150平方米以上。
广州限价房的变味,是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中国很多的地方政府在接到中央下发的文件后,不是从如何更好的把中央文件的精神贯彻落实这个角度去思考,常常是寻找中央文件存在的可以利用的漏洞,去钻空子,去谋私!中央旨在调控房价,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范围的限价房政策,在广州被执行成一个为开发商寻找新利润空间,拉高房价的工具。广州开启了一个让更多的开发商以配建限价房为旗号继续搞别墅开发和牟取暴利的新道路。这也应发了对限价房政策的更多质疑。
笔者坚持认为,限价房的方向是绝对正确的,中央政策的出发点和初衷完全符合民意,符合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方向。但是,中央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肯定也不可能考虑到执行过程中的所有细节问题,一个制度的完善和改进本来就应该是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制定制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持续改进走向最优的。正确的政策分工定位应该是:中央政府是政策的初始制定者,地方政府是政策的执行者和后续完善者。即中央没有预见的问题,通过地方政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修改性意见,让政策逐步完善。而我国绝大多数地方政府显然在这方面是失职的。
有很多人提出,在没有对限价房进行明确定位并制定出具体的、严格的、可行的操作制度之前,限价房政策不应该上马,所以限价房应该马上叫停。笔者认为,责令广州整改,并总结教训,出台补充意见才是上策。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和完善政策的唯一手段。通过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后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要比制定所谓的完善的政策再执行更符合实际。首先,中央制定的限价房政策本来就是一个指导性意见,具体的执行细则本来就是应该由地方政府去做的。其次,就算中央停止执行限价房政策,详细研究、考虑周到,也不能保证制度万无一失,可能还有百密一疏之处,只要地方政府想找空子钻,肯定还可以找到。再次,全国各地的情况有差异,中央一揽子的细节政策,可能不适合地方的实际情况,从而影响政策效果。总之,完美的政策是不存在的,一项政策效果的好坏,关键看执行。执行到位,一个存在缺陷的政策,也可能会变成好政策;执行不到位,再好的政策都只能成为空想。所以,当前需要做的是总结经验教训和进行完善。
“上有对策,下有对策”、“政令不出中南海”的问题暴露出来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绝大多数国人,可能更宁愿相信中央政府,而不是自己当地的父母官。这种地方政府失信于民问题的根源在于我国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制度对地方政府部门进行行政监督,从而导致有些地方政府不依法行政、不执行中央政策、不顾民众利益等现象的发生,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深层次的问题,也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人民对政府行政的有效监督机制加上“制定制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持续改进机制并行的社会主义中国,才是真正走向民主、繁荣和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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