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不是黑砖窑--也说李志军猝死


今天的《北方网》一篇题为《广州创卫累死城管副队长,死前连续65天夜间执法》的文章,成为各大BBS的热门话题。依照中国“死者为大”的古训,一般平头百姓死了以后,大家也都仅提死者生前的种种好处,对其生前的种种弱点总是讳莫如深、避而不谈。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广州市城管支队直属三大队专业执法队(俗称夜巡队)年仅45岁的副队长李志军猝死后,包括国内最有“政府喉舌”属性的《新华网论坛》上的网友却也几乎众口一词地认为李志军死很不值得,更有众多网友带着偏激的观点认为,身为城管的李志军死了活该。
    笔者阅读完本文及《新华网论坛》上的评论以后,也想对李志军猝死及后期引发的舆论热评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
    其一,广州市城管部门没有必要在李志军猝死一事上进行炒作。长期以来,中国的笔杆子实在是太厉害了,为了配合宣传需要而将黑的说成是白的那是常有的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假英雄也就层出不穷了,以至于层层仿效而最终导致英雄及先进模范的含金量大打折扣。现今,“同事推断应该是积劳成疾所致”当然就难以服众了,一般民众有权力怀疑其猝死是否因为工作太累所致。广州市城管部门本意是希望树立一个典型,以提升广州城管的整体形象,可这样的策划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其二,就目前而言,机关的臃肿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呼吁政府消肿的呼声更是越来越高。可就在机关普遍存在人浮于事的大环境下,却有一名城管副队长因工作过度劳累而猝死。面对一些人整天无所事事,而另一部分人却过度劳累,我们不仅要问,政府机关是如何科学分配人力资源的?据李志军的同事介绍,李志军连续65天每晚工作到次日凌晨三四点,8点又要上班开会,山西黑窑场对待农民工也不过如此吧?
    其三,专业执法队副队长李志军的领导们法制观念淡薄。中国的所有劳动者及用人单位,都应该认真执行《劳动法》的有关条款,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城管部门领导,理应带头执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李志军的领导们却无视《劳动法》给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力,随意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权力,竟毫无人道地逼着李志军连续65夜连续执法而最终猝死。笔者认为,法律应该给予李志军的领导以相应的处罚。
    其四,城管为创建而连续夜间执法意义不大。我们虽然看到了城管驱逐小商小贩为美化城市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我们从城管执法中衍生出的种种社会负面影响来看,城管对社会和谐的贡献度正逐渐变弱。按常规理论判断,夜间是城市人口流动量很小的时段,一些小商小贩即使乱摆摊设点,也不会对城市的交通和安全带来太多的负面影响。因此,城管连续65夜执法对付小商小贩,似乎没有什么必要。也就是说,李志军猝死所付出的代价和其对城市管理的贡献并不能成正比。
    从李志军的猝死,我们无法看到一位英雄的倒下,却只能看到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的低下。我们虽然万分同情死者,可我们更应该探究导致李志军猝死的深层次原因。 

相关新闻
广州创卫累死城管副队长死前连续65天夜间执法!

首发:http://blog.people.com.cn/blog/log/showlog.jspe?log_id=1188916003471970&site_id=45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