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对货车投“全保”惹官司


  公司未对货车投“全保”惹官司

  本报讯(记者 蒙志献)因货运公司未按照车主的要求对货车整车购买全部保险,致使货车出事后冷藏厢和货物因损毁而无法获得保险公司赔偿。为讨回损失,车主便将货运公司告上了法院。

  车主挂靠公司按揭付款买车

   这起因投保而引发的索赔纠纷案,于12月2日在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据车主项光明说,2006年11月,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价格16万元的东风牌厢式货车,并挂靠在南宁市宝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然后,他将车子开到广州一家制冷设备维修中心,花9.88万元购买了一个冷藏厢安装到车上。这样,整车的价格为25.88万元。

  随后,项光明将车开回到该货物公司,要求公司给整车购买全部保险。项光明当时对该公司负责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说,其车子是用于冷藏货物运输,又是分期付款,风险较大,要对整车进行全面保险。保险人员也答应,同意给该车辆进行全面投保。按照货运公司的要求,项光明将1.6万元保费交给该公司,由公司负责对其车辆进行投保。

  货运公司未投获投保惹官司

  2007年9月21日,项光明随同司机从宁明县拉一车的越南火龙果经过广东省云浮市境界时,车辆不幸发生侧翻,导致货车车、冷藏厢和价值7万元的火龙果受损。

  事后,保险公司只负责对车辆进行维修,而未对报废的冷藏厢和受损货物进行赔偿,原因是冷藏厢和火龙果没有投保。

  项光明于是找到货运公司,要求出示相关保单,但货运公司以保单“存放在放贷银行”为由,不给他看到保单。后来经过多次交涉,货运公司才将该车的《机动车保险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复印件交给项光明。

  至此,项光明才得知,他虽然向货运公司上交了1.6万元保费,但货运公司只给车辆购买了机动车保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两者保费才12826.67元,尚有3173.33元未用于车冷藏厢和货物投保,公司也没有将3173.33元退还给他。

  无奈之下,项光明便将货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赔偿他的冷藏厢和火龙果损失共16.88万元,并将剩下的保费3173.33元退还其本人。

  车辆新增设备该不该投保

  在法庭上,双方就冷藏厢的货物是否应投保,以及冷藏厢和货物损失大小等问题进行唇枪舌剑。被告货运公司的代理律师说,由于项光明给公司提供购买冷藏厢的只是一张收据,而不是正规发票,按相关保险规定是不能凭收据给冷藏厢进行投保。至于剩下的保费为何没有退还车主项光明,原因是公司已将这笔钱用于冲抵项光明的车辆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对此,项光明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冷藏厢属于车辆的新增设备,该车是用于专业运输的,因此,货运公司应该在办理“机动车损失保险”时,就应附加“新增设备损失险”;而在办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就应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由于货运公司未办理这两个主险,造成项光明不能从保险公司拿到冷藏厢和货物的损失赔偿后果。

  当天,因被告货运公司不愿意接受法院调解,此案将择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