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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由于我国没有比较完善的企业信用制度,在商业活动中,常常无法准确获知交易对方的信用情况.而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中,仅有区区数种商品和服务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已属绝对的卖方市场,货款及时清结的情况比较少见.因此商业风险多数情况下,不得不由卖方自行承担:多为卖方先提供货物,并给予买方一定的付款周期,俗称放帐期.(放帐期本身就存在风险,这也是目前情况下商业活动所无法避免的).然而,在很多情况下,约定的放帐期到后,买方依然不按约定付款,此时货款的风险将大为增加,我国的大多数企业,仅仅催收而已,普遍的情况是只有在在诉讼时效中止前,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法律手段.
根据国内外的此类相关商业数据的显示,放帐期到期未付款的,货款风险会随着时间的加长急剧增长,货款全额追回的比率急剧下降:三个月内的货款催收成功率为90%以上,六个月内催收成功率不高于60%,两年催收货款的,成功率不到12%.也就是说作为我国企业常见的两年催收货款的最后期限,全额回收的比率不超过12%,这是一个惊人的数据,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这一问题.必须在放帐期到后,因此加强催收力度,并缩短催款期,短期内收回欠款.是减少风险的有力武器.
随着拖欠时间的推移,欠款的清偿风险逐步加大.风险也并非突然出现,它是在多种因素在时间条件下催生或叠加后出现的,以下即是其中一些主要的因素:
一 由于人性的弱点
在商品社会中,人总有对财富的追求和渴望,即使是法人也会体现此种特性.从一般心理角度,所欠货款当然是债权人的,的确应当偿还.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有些债务人也许起出由于不得已的原因,拖欠货款,最终却得到了实际利益.既然并不因此受到惩罚,从心理学角度讲,这会形成条件反射,自然会促成继续重复此行为的冲动,以至形成习惯,不愿脱离此种方式.最终利用拖欠的客户货款作为自己的流动资金,以至于要偿还货款时,可能会影响到暂时的经营,当然会以种种借口拖延支付.这也是商品交易中不讲信用的重要表现形式.
二 债务人盈利能力下降
由于市场供需状况的不断变化,或市场竞争热点的不断转移,经营者的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往往发生变化.在债务人在盈利能力下降时,首先会缩减应当支付的货款,对于可付可不付的款项,往往选择拖延支付.而那些所谓必须付的款项,(一是业务中必不可缺的,另一个就是权衡法律上的利弊,如果不付会招致法律上的严重后果的应付货款.),他一定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支付货款.
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时,往往是缓慢下滑曲线.只要有现金,只要继续进行业务活动,对于必须付的款项,只有尽一切可能性予以支付.这也是保证业务存续的前提条件,其他应付款只有待业务好转才有可能支付,在此期间风险必然增大:一是债务人业务状况有可能进一步恶化,另一个就是大批债权人由于集中催款,导致债权人现金流断裂,致使债权无法实现.
三 从产品使用角度
作为工业产品,尤其是作为生产工具的产品,在交货后,很快就进行使用.虽然产品合格,可靠性很高,但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中,又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产品出现故障,一旦双方对此产品质量有争议,未付的货款必定首当其冲.常常会被扣留.只有最终争议处理后,货款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从以上三点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货款拖延支付越久,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得到清偿的几率就越小.因此,对于债权人来说,因此在从事商业活动中,当需要承担风险时,首先能够获知交易对象的资信状况,其次尽量缩短放帐期.第三必须建立完善的货款管理制度.将被动依靠债务人的自愿清偿,转化为债权人积极主动清偿的行为:在帐期到后,对未能按期支付的货款,必须采取多种手段催收,努力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回拖期债权,既可以降低风险,又可以保证业务的良性发展的资金需求,并有利于建立与业务伙伴之间合理高效的业务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