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是出国考察还是出国旅游?
出国考察还是出国旅游?近日,一则名为《我无意中捡到的某市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的帖子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发帖人“魑魅魍魉2009”表示,已经将材料递交相关省纪委。记者了解到,纪委尚未收到这一材料,收到后将按程序进行调查是否有违规行为。(11月28日《北京青年报》)
据报道,新余市考察团组团名称为“人力资源考察团”,出访时间为4月到5月之间,在以“参观人力资源和政府人力制度”等内容为考察目的的邀请函中,出访时间为10天,在报价确认单上,“报价已含景点门票”一栏也包括“小环岛、珍珠港、自由女生像”等多项旅游内容。一考察团的随行官员,他在电话里证实确实参加了出国考察,表示这次考察“是经过组织批准的,是经过程序的,在执行公务”。每名成员在归国后都交了考察报告,对于网友质疑“学习人力资源还要去赌城?还要去旅游景点?”的质疑,他表示,这些都是顺便参观。据其他媒体报道,新余市市委宣传部已于昨日下午作出回应,称该市主要领导已下令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一旦查明出国考察团属公费旅游,产生的费用将由团员自行承担,如还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将交由司法检察机关处理
对于公款出国考察,民众诟病已久。财政部、外交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五部门10月16日联合发布了《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七条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建立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部门和任务审批部门要实行审批联动,从源头上把握和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在第六条中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财经纪律教育。因公出国(境)团组应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可这并未能够完全杜绝“借机出国”的现象。有些官员为了达到出国的目的,已经到了不惜造假的地步。
官员们去国外考察学习,具体花多少钱,很少有人知道。这份被网友偶然发现的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让人看后哑然:地铁的25座车每人要掏16000元人民币,地接的行李车每人要掏13800,11人的出国考察团仅这两项费用就达327800元。还有,美国的一份邀请函开价3240元人民币,加拿大的一份邀请函开价2520元人民币。这还不包括可以理直气壮地回来报销的来回机票费、住宿费、吃喝费。这个考察团出国仅10天时间,财政至少要给每人掏50万元人民币。——真是太让我们大开眼界了!试问,这些支出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还是其考察人员的个人支出?在试问,这份分明是一份腐败的清单,持有者却轻易将之丢失,到底是真的遗忘了还是故意炫耀?
诚如网友所言,既然是出国考察,花些费用难免,但是官老爷们有几个将钱花在正事上?花了这么多钱,真正考察到了什么、学到了什么先进经验?更让人不理解的是,像被曝光花费清单的这个“出国考察团”竟然将钱扔在了世界有名的赌城,美其名曰“去赌城考察人力资源”。当败家子也就算了,为何还要给这奢侈套上一顶虚假的帽子?
干部出国考察制度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本意是让领导干部开阔眼界,转变思维,学习先进经验。可如今蜂起潮涌般的官员出国考察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海淀团团会上,北京市市长王岐山说,我们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渠道非常多,所以不一定非要花时间、花精力到国外去考察。他说:“以前,听说南斯拉夫的奶牛养得好,中国人就经常去学习参观。当地的官员就对我们讲,‘中国人就是爱学习,连我们的奶牛都认识中国人了!’”王岐山这段话引发许多媒体对公费出国考察的批评。(见2007年1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1月16日《京华时报》)那么,官员们出国后都干啥去了呢? 一些单位领导出国考察目的不明确,也不管对方国家是否有值得考察学习的地方,哪里发达去哪里,哪里好玩儿去哪里,到了目的地后并不是忙于考察而是到处旅游观光,回来后随便写个报告应付差事。而一些少数人官员更离谱:借机安排子女留学、老婆定居者有之;借机转移赃款者有之;买房置业者有之;开洋荤者有之;赚钱者有之……于是,一年3000个亿就打了水漂,国家花了冤枉钱不说,还拓宽了腐败的渠道!
在调查时,新余市一位随行官员表示,这次考察是经过组织批准的,是经过程序的,在“执行公务”,每名成员在归国后都交了“考察报告”。多么可笑的忽悠——赌城的“一试身手”也叫执行公务,交了“考察报告”就可以理直气壮?去赌城考察什么样的人力资源?这些“考察报告”又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这种荒唐透顶的辩解,究竟是在侮辱了公众的智商,还是在为乱花公款、大搞腐败遮羞?——这种变味的“出国考察”,我们还要它做什么?
记得王岐山曾说: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渠道非常多,所以不一定非要花时间、花精力到国外去考察,让外国的牛都认识中国官员。想想也是的,国情不一、体制不同,“出国考察”除了让外国的牛认识一些中国官员以外,还能怎么样?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间,整批整批、难以统计的官员到公共财政管理比较规范的国家考察后,居然连治理公款吃喝、公车腐败、贪污受贿这几个小小问题的办法都没学到手,还能学到什么?再者说了,让官员们充当出国的主角,就能推进中国的体制改革,就能使民富国强吗?
所以,笔者认为,既然官员“出国考察”无益,既然“考察”与“旅游”一时无法区分和甄别,应该先一律停止为宜。这不会影响到某个地区、部门的“改革”、“开放”的进程,也丝毫不会造成何等程度的损失。设若确实必要出国考察的话,也应该让那些具有强烈改革动机的群体的代表和有社会责任感与真才实学的专家、学者们成为主角——或许这样,民众就不会再有太多的质疑、太大的愤怒情绪了!
(李吉明2008年11月29日于河南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