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政府这个“买房人”


     

 

    北京市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将收购一部分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限价房。上个月,郑州市房管局也有类似表态。这是楼市的大事,咱要说说。
  政府回购商品房做政策房 ,好处可以罗列一大框。比如,既增加了保障房供应,又能帮开发商卖房;再如,此举可以改变以往保障房位置偏远的问题,也利于社会和谐,等等。但我更关心的是如何操作,如何让俺们老百姓放心?
        一个问题是购买价格如何确定?如果政府购买价格过低,习惯了大块吃肉的开发商是不会答应的;如果政府购买价格过高,老百姓会很生气。由于房价是动态变化的,就价格问题,政府难以应对,或者说难以摆脱质疑。弄不好,就有人拍砖、骂娘。
       另一个问题是政府买谁的房子?在目前楼市普遍低迷的情况下,政府这个“买房人”显然比“万人购房团”更有磁性,无疑是开发商争夺的对象,如此,廉洁、公平问题就不好说了。虽然说,可以采用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但由于涉及到的部门、开发商较多,权力就很容易寻租,容易留下隐患。
      这事还要说服纳税人。政府购买空置房的银子来自于纳税人,政府花钱的动机、花钱的方式等,纳税人都瞪大了眼睛看。从救市的大背景来看,政府的动机主要是帮开发商来卖房,至于增加保障房供应则是次要的,能否说服纳税人,不晓得。
      更重要的是,政府回购商品房,必然占用大量公共财政资金,从而挤占其他公共投入,而住房问题只是公共问题的一部分。尤其是,经济下行使得税收还要减少,公共财政面临的压力更大。也就是说,不能把楼市的幸福建立在其它领域的痛苦之上。
     再者,政府后续管理容易出问题。政府不仅要保证保障房的供应,还要保证保障房的后续管理,涉及物业费等多个方面。如果是政府规划的保障房小区,管理就相对容易,但如果是政府临时四处回购的商品房,就难以有效监管,保障房转租、骗购等问题很难避免。
      可能在政府看来,完全可以通过阳光手段来打消公众的忧虑,但在我看来,实践操作中很难完全阳光起来。近年来,因房地产而倒下的官员不计其数,事实表明阳光并没有洒满房地产的角落,治理房地产腐败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政府回购商品房的过程中,又极易滋生腐败。
       如果政府是出于帮开发商卖房的目的,应交给市场来调节,比如降价销售。如果是出于增加保障房的目的,应该严格按照保障房规划方案来建设,而不是临时回购商品房来打“补丁”。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这应是常识。
       必须要意识到,政府回购商品房,既有可能让开发商产生依赖,又有可能导致廉洁、公平等问题,不仅不符合经济规律,甚至会扰乱市场。所以,在购买商品房这个问题上,政府应当理性再理性、谨慎再谨慎,尽量少做挨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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