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买个副局长,谁是卖家?


       发生在深圳的龙岗舞王俱乐部大火烧死四十四人的大案,最近调查获突破。香港媒体引述北京消息称,深圳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已被拘查。据说在其家中搜出的赃款现金,就多达上亿元(人民币,下同),金额破了全国纪录。

据悉,警方在舞王东主的数簿中发现了陈的名字,顺藤摸瓜查到他。据说,检察官在他家搜出的人民币现钞,竟可堆成一个大双人床的体积,令人咋舌。而据陈旭明自己的数簿纪录,他的这个副局长官职,也是花二千万元买回来的,现在值得关注的是,陈旭明的落网会否引发深圳公安系统的大地震。(11月21日《文汇报》)

作为副省级市的公安分局副局长,一般来说也就是个科级干部,充其量也就是个处级官员,可买这样的一个小官却要花费2000万元人民币,如果我们按照一般商品交易的“性价比”来分析,似乎很不值得。可是,从陈旭明副局长家中那上亿元的现金来看,这样的“投入产出比”却是任何正常的商品交易都无法获得的。

就陈旭明花2000万元购买“深圳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一职来看,有关部门在查处中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其一,这2000万元的本钱从何而来?作为深圳市的一名公务员,陈旭明的合法收入一年也就是10多万,最多20来万吧,2000万元需要他工作100多年才能凑齐。

也就是说,陈旭明在任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之前,就已经弄了很多非正常的收入了,已经在“官帽子”交易市场获得了“第一桶金”,而获得这些收入也一定和他在升职之前的岗位有关。换句话说,其副局长的职位是花钱买来的,在此前的职位上也是很不干净。今天,有关部门有必要刨根问底,看看陈旭明在任副局长之前的岗位是谁给安排的,但愿不是陈旭明花钱买来的。

其二,这些岗位的“卖”方是谁?花2000万元卖官,说明这个位置含金量很高,取得这个职位不容易,那卖官者的权力也应该是蛮大的了。按照一般的交易原则,价值决定价格。陈旭明花2000万元,很快就变成亿元富翁,说明陈旭明这2000万元花得值。需要深究的是,那些买官者一定深谙这“官帽子”的买卖中蕴含着巨大的利润空间,很多卖家一定同时也是买家,只是“买”和“卖”的相对人不同而已。

我们还要追穷寇:卖“官帽子”给陈旭明的人,还卖过哪些人?

其三,对龙岗舞王俱乐部的管理不仅是公安一家,陈旭明对其照顾也只能局限于公安管理这一块。可是,该俱乐部却可以搞定那么多的管理部门,并长期无证无照经营,相关部门是否也有如陈旭明这样吃“干股”的领导呢?

其四,陈旭明的亿元资金不会是舞王俱乐部一家奉送的,应该追查究竟有哪些人向陈旭明行贿,这些行贿者除了行贿陈旭明外,还行贿了哪些当权者?

如果舞王俱乐部不发生那场火灾,这些带“长”字的官员还一定在台上大讲勤政廉政呢。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

希望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于查处该案的每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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