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小事观”从领导口头转为干部实践


    11月18日下午,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在全国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不会办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就不会办大事,也办不成大事。一些小事、小情,对我们公安机关、公安民警来说,也许是司空见惯、微不足道,但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可能就是一辈子的大事、难事。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向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2008年11月19日人民网) 

    孟建柱部长提出的“不会办百姓关心的小事就办不成大事”观点,可谓再一次深刻阐释了“小事”与“大事”的辩证关系,凸显了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行政思维,值得广大干警,包括全国各行各业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认真领会、仔细品味、躬身实践。 

    应该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等等表达和阐述“小事大事观”的观点与说法很多,大家也很熟悉。比如,不久前,薄熙来就曾在该市机关干部“大下访”时说过,有些同志当干部的时间长了,对老百姓的事就有些麻木了,对群众的困难看不到,也听不进。一听有人上访,就嫌麻烦,甚至认为是“无理取闹”,不知不觉站在了老百姓的对立面。事实上,绝大多数百姓去上访,都是事出有因的。老百姓不会闲着没事去上访,他肯定是遇到了什么大问题。绝不能把他们拒之门外,让他们感到“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们眼里的一些“小事”,往往就是上访群众家庭生活的头等大事。”“当干部的一定要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要站在他们的角度来想事儿,这才能解决问题。”薄熙来的这番话足以让广大领导干部警醒,因为这“小事”“大事”观正是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乃至其他一切群众工作的一剂“良药”。 

    尽管“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大家都懂得,但是正因为良药苦口、忠言逆耳,所以很多党员干部不肯“喝”、不愿“听”。于是一边是领导大会小会强调,要时时处处为老百姓着想,将老百姓的柴米油盐等小事,当作党和政府的大事,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另一边依然是“以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之上”,时时处处为自己考虑、替个人着想,将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升官发财的“工具”,幸福了自己,荒废了民生,坑害了国家和人民,为人民所不耻。 

    当然,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但是先进思想、科学理念要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躬身实践,还是存在“最后一公里”的距离的。如何克服这种距离,单凭领导的左强调、右要求,肯定是不行的,必须打好“组合拳”。 

    一要以党性教育清洗干部的头脑。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等的改造和培养,是党的一项必须长期抓在手上的重要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一刻都不能麻痹。二要以高压监督转化用权的方向。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无论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还是对普通工作人员,都必须强化权力监管,采用一切可以采用的方式,使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暴露在群众前,让那些手想乱伸者没有出手的机会。三要以制度机制紧逼干部的勤政。干部有没有责任心,关键取决于工作有没有紧迫感。很多干部成天无事可做,人浮于事,怎么可能去考虑群众的小事、小情。因此必须有一套规范的制度、完善的机制,使干部手上有干不完的工作,才能把小事当大事,把小事当回事,把小事做实、做细、做好。四要以严肃问责收拢干部的邪念。对干部的严就是对百姓的爱,干部出了问题,犯了错误,绝不能护短,更不能纵容,必须严肃问责、严格追究,使干部收心,让群众放心。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这“为人民服务”必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才能使人民得到幸福。首先要加快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其次要为民解难,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做起,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地方做起,从群众需要解决的困难入手,用心尽力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使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再次要促进和谐,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多倾听群众意见,多与群众交朋友,与群众打成一片,真正做到群众的意愿在群众中了解,群众的问题在群众中解决,群众的感情在群众中融通。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和总目标是“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的实惠”,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就是“人民群众的实惠”,而要达此目标,绝不能光说不练,光讲不行,必须实践实践再实践、躬行躬行再躬行,做好、做细、做实人民群众关心的每一件小事、小情。



相关新闻: 

    孟建柱:不会办百姓关心的小事就办不成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