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商公司是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村转居、农转非后的村庄的集体经济组织。XXX农工商公司原系XXX人民公社村集体生产大队,于一九八四年撤村改名为XXX农工商公司(以下称“公司”)。作为城中村改造中的重要工作之一,公司于2006年被驻地区政府确定为两家改制试点单位之一,需要规范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诚功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一、公司概况
公司注册资金150万元,资产总额134704957.71元,负债总额46913092.22元,净资产额87791865.49元。
公司现有职工共计308名,其中退休职工210名,在职职工98名。
二、存在问题
公司改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职工表决
由于公司改制民主表决事项较多,而职工素质参差不齐、分属不同下属企业,导致公司会议效率低,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法律手续也不健全。
2、历史遗留问题资产处置
公司1992年曾经进行过一次股份合作制改造,但由于政策、法律等方面原因,尚有几块土地在改制时已经纳入下属改制企业,却没有真正划转到这些企业。公司投资商厦未能办理房产证,公司投资五千余万,按照市场价格估价会使改制资产价值虚高,公司缺乏足量资金兑付退休职工量化资产。
3、公司股权结构设置
公司预计将有九十余人成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公司原计划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市工商局注册,而且涉及定向发行股票问题。经公司与街道办事处、发改局、工商局协调,决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但又存在股东人数上的限制。
4、预留备用金
按照市委、市政府改制政策要求,公司需要预留资产30%部分作为备用金,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5、资产量化分配
公司需要考虑职工工龄、职务、历史贡献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资产量化分配问题。
6、零上访率要求
作为试点单位,政府部门要求公司改制工作应平稳进行,不得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承办律师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承办律师针对公司特点,借鉴传统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民事代理制度,建议公司组建企业改制职工代表大会。
具体办法是每10到15名职工推选一名代表,并出具给该代表附身份证复印件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该代表就企业改制中的表决事项发表意见。该表决意见对授权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对职工授权资料及历次会议表决资料存档备查。
2、承办律师审查了公司1992年改制时相关法律文件,征求了公司意见,协调资产评估师及区发改局,先后出具四份法律咨询意见书,经企业改制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后,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资产问题。
3、承办律师针对公司现状,提供了多种股权设置方案供公司采纳。最终公司决定除对退休职工给予资产现金兑付外,对在职职工如本人愿意也给予现金兑付,减少职工入股人数。对于一户多名职工等情况的,合并持股。
4、按照改制政策要求,承办律师建议公司组建资产管理委员会,在民政局注册,专门负责管理预留备用金。
5、协同承办律师研究后,公司对在历史上担任过一定职务的职工,按其任职期间累计村(工)龄所得量化额为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量化奖励。
6、为解决职工上访问题,承办律师除协助公司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外,还多次给职工代表授课,并建议企业加强职工代表与授权职工的沟通。
最终,公司在上述措施基础上制定了改制方案,并顺利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并由承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获得了改制主管部门的批准改制批复。
四、法律意见书的制作
承办律师为出具公司改制法律意见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了解公司法律背景——与公司的沟通
工作伊始,承办律师即向公司提交了全面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及补充清单数份,并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座谈,向其提供公司法、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咨询,使其充分了解改制的各种法律后果。承办律师还向公司介绍了律师在公司改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此间,承办律师收集、查阅了公司大量文件资料,对公司的法律背景和现状进行了全面考查和了解。
2、查验、审阅法律文件和有关证据资料
承办律师对公司所提交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了全面地审阅和查验,并将重大合同、重要的文件资料归类成册,以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承办律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在对公司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法律处理或安排。
3、参与公司本次改制工作
为使公司改制工作顺利进行,承办律师1)协助公司成立改制职工代表大会,使改制既充分体现民主性、合法性,又提高了决策的效率;2)协调会计师事务所,与发改局紧密联系,提出资产处置方案,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解决了历史遗留资产问题,清除了改制障碍,使改制得以顺利进行;3)起草企业改制方案;4)协助公司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4、法律总结——出具法律意见书
依据事实、法律和必要的假设,承办律师对公司本次改制进行全面的法律评价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心得体会
经过公司和承办律师的努力,公司改制取得了圆满成功。笔者认为,农工商公司改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充分尊重职工的改制意愿,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各项权利。改制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人人参与,职工民主决策。
第二,充分保障民生问题。在改制过程中,农工商公司一般应从净资产中拿出30%左右作为社会保障费预留,并折合成股份投入到新的公司,作为社会保障股。
第三,实现制度创新。一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社区居委会和企业分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行有序的新型管理体制。二是村民身份实现根本转变,变成名副其实的市民,落实社会保障。三是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实践中一般应当遵循以下做法:
首先,从产权入手,在体制上大力创新:
(1)所有权还原给公司职工。通过职工自愿投资行为,成为公司的投资人,在股份制企业中成为股东。
(2)设立公司制体制。将资产以股份的形式分配到每个职工以后,一般按全体股东的投入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3)设立服务机构,充实管理环节。在实际操作中,为便于对中小股东的股权进行登记管理,设立“工会持股理事会”这一机构,对中小股东的股权实行集体管理。工会持股理事会是在工会社团法人领导下,由职工股东推荐选拔产生的理事组成。理事的数量,按各社区的分布和股东人数多少而定。这个机构的运行由《工会持股理事会章程》确定。其主要职能是,在召开股东会议时,由这个机构的理事将中小股东的表决票集中起来,交给公司股权管理办公室进行统计,由理事会理事长在股东会议上宣读中小股东的投票结果。
其次,以资产处置为核心,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做法是,集体资产在经法定机构评估后,将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暂由社区居委会接管和管理,剩余的净资产取整数,进行分配(尾数列入新设立的公司资本公积金):
(1)贯彻落实完善社会保障的要求,预留社会保障费。预留的数量要根据净资产额的大小确定。社会保障费预留部分,主要用于解决社会保障费不足问题,注入新设立公司。该部分资产的收益首先用于上缴社会保险等保障费用。
(2)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对当选董事或监事职务的人员给予股权激励,将部分资产分配给当选为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监事人员的社区成员。这是股权设置的关键部分。同时,可根据实际,实行各董事、监事配股制,配股比例为1:0.3到1:0.9之间,即各董事、监事要按照分配1股,个人配股0.3~0.9股的比例,以现金形式缴足配股额。该部分股份同样注入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董事长、董事、监事会负责人及监事在分配时,要突出董事长在公司的主导地位和核心地位,因此,董事长分配的比例按照董事、监事设置的数量,一般分得职务股份的30%~40%之间,其他职务人员分70%~60%。董事长分配数量是一般董事和监事的3倍以上。董事、监事的配股比例一般为1:0.3,而董事长则应为1:0.9。
(3)注重社会公平,特别是分配过程的公平。净资产其他部分为社区成员按照工龄和人头来合理分配。人头分配按照土地资产转化的多少,确定比例,人头按每人一份。工龄分配按照劳动创造积累多少确定比例,工龄按实际参加工作年限计算。
XXX农工商公司改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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