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兄弟说话---土改不能这样


 

为农民兄弟说话土改
现在中央鼓励各地”摸着石头过河”土地流转等有益形式探索,但看到目前流转一般还是局限于村委的自留地或者说是机动地,而对于各村民自留地则往往因为不能成片无法实现”集约化”的规模种植,其流转也就停在”各唱各的调”很难撮合成.
农民兄弟因为自身的局限性,往往跟易处于”沉默的大多数”,属于后知后觉型,因为家底薄抗风险能力弱,接受新事物往往瞩前顾后,同时一旦发现有利可图往往由一涌而上,这在前些年的”种药材热”和”种花木热”都是教训.所以对此我们政府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我个人认为,中央政府从求稳角度出发,不妨在农业大省和乡镇经济比较活跃的地方推出”农村经济特区”,做出五年实验,同时再在各省建立相应的特区实验,从而再用示范效应推广到各个村,其需要的时间15-25年左右的时间.
这样渐进模式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降低农民为改革付出的代价,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特别是保证粮食种植不产生大的波动,保证中国粮食自给战略不受到干扰,而且充分利用这个时间差做好粮食战略储备和粮食流通和加工的深化改革.
土改模式建议一:反对农民兄弟自发形式的流转,倡导采用以村镇为单位统筹按排的统一流转,这样有利于增强谈判筹码,试想一家一户的几亩地的流转是不会形成大的土地集中,也就不会吸引大的土地种植企业资本的进入,根本就实现不了我们土改要走”科技农业,规模农业,农业企业化”的现代化之路.而是采用由县镇统一招标,以整块土地为最小标的集中流转方式.
建议二:反对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土地是永远有限的,而我们的人类繁衍生息是无限的,不能让这一代人把下一代的使用权一次性计提完了,子孙们失业了或者说全部推向就业市场,中国从哪一下子涌出这么多岗位来容纳,这会出大问题的,另有一点比较重要的是,任何事物在其初,难免会走弯路,或者刚开始制度不健全可能会存在不规范和不合理的流转,甚至是权钱交易,而且当前流转市场处于供过于求”缺乏太多有规模的种植户,需要假以时日去培植种植企业,这也不是为什么农村改革急不得重要原因,没有大规模的社会资本和人才的参与是不可能有明天的.我们应该采用村镇召开动员大会和村民投票形式来决定有关流转的重大事宜,如是否参加流转,流转的补贴标准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时间中央政府一定要有个最长时间限制,如五年为一期,原持有者享有优先继约权等;同时每个村镇仍然延续原来的耕地每几年进行按照实际在册户籍进行土地分配权重新分配形式,如五年为一期,实际上村镇仍然代表国家行使土地使用权分配的权利,保证每个村民都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收益分享权利.
建议三:建立以村镇为单位的,土地集中社,每个村民为社员,也就是把自己应分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交给集中社统一管理,而享有集中社经营收益分配权,从而实现土地使用权企业化,规模化的经营法人.土地集中社重点有两个责任实现土地经营保值增值和社员利益按照份额进行分享,据此又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地保值,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进行破坏性开发,这一方面更主要是依赖于政府部门的监管,如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使用性质改变控制,环保部门耕地质量和周边环境监测;二是土地增值,一是根据集中社的能力大小适当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前期可由政府进行财政性支持,给预一定按耕地大小申请启动基金,并根据实际进展和质量进行拔付,如防涝,水利,防护林,田间路,有机肥料库,防疫站,粮库等,后期主要由社里进行维护和扩展;三是自主经营或挂牌拍转,自主经营需要购置大型农机设备,我认为这是政府应该鼓励的模式,可考虑采用贴息贷款模式;四是对于流转经营要做好利益最大化的谈判和监管,如优先雇佣本地劳动力进行作业,必须保证耕地质量,采用有机肥料的比例和不得使用污染性作业等等,保证土地可持续化经营.
建议四:鼓励农业种植户的做大做强,鼓励社会资本和技术优先进入农业,从而扶植出每个省有若干个大的农业企业,全国有若干个大的农业加工集团.
总而言之,土地改革是中国历史的发展史,更是每一次中国社会进步的推动器,我们一定认识到我们还是农业大国,世界第一农业人口大国,我们必须慎之又慎,我们要为我们的农民兄弟负责,不仅为中国三代前都是农民,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的进步和稳定,甚至国家经济发展”拉动内需”主要力量所在,如果关注下中国移动欢乐新农村的成功和冰箱企业供不应求就会发现农村市场是一个黑箱子,任何营销专家都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