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财政部出台的政策中几个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的第七、八、九、十条,算是利好消息,今天各大博友都在发表着自己的观点,各抒己见。要说房地产市场自严冬以来的利好消息,这次可能算是第三次了。但更多的观点认为,这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不能起到迅速激活的作用,不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因为大家都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政策解冻需要逐步加温,更需长时间的融冰之旅---货币和税收的组合拳出台加重,毕竟购房者走出观望需要时间,中国的购房消费者是偌大的一个群体,对市场形成观望态度很难一下子扭转。
房地产市场的系统性、复杂性、与经济联系的紧密性,同时又与老百姓生活的息息相关性,不得不说成是“房地产绑架着经济”,担心经济出现问题,担心民生出问题,给经济松绑,必然要松动或激活房地产市场,中央政府给救市信号、地方政府采取各自的救市措施到财政部出台以下的惠民政策,目的很明确,通过拉动房地产市场需求来激活经济,保障民生。
一、税收减免: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二、利率与首付比例下调:
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力度:
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发布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以规范廉租住房和经济适应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行为。
基于以上几条政策条款,有媒体给购房者算账,说在这样的条件下买房会节省不少钱,但老百姓的购买欲望不可能一下子被激起,他们还在观望着房价,开发商又不可能对房价降幅太大,开发商对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供应商、建筑商等多个关系方会有不同的办法,努力度过自己的难关,可谓各有各的道,目前来看没有听说一家开发商破产了,只是日子紧了些,紧日子有紧日子的过法,如果说开发商不大幅降价,购房者对房价大比例下降的期望就会落空,也就不会掏钱买房,政府出台的救市(不等于救价)就不会立刻见效,后续还将出台系列政策,让我们拭目以待。 鉴于时间关系,只作简要判断,不做数据分析和描述,欢迎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