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什么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更何况作为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保护神的警察!记得部队有一条铁的纪律,那就是拥政爱民,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决不允许与地方人民群众发生冲突,对老百姓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一切后果和责任都要由军方和当事军人承担!正因为如此,才维护了军队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现在对所有国家工作人员也应该有高于老百姓的要求,我觉得,发生这样的事件,决不是偶然的,事实再一次告诉我们,我们养的警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了。甚至他们连一名普通的老百姓都不如,执法犯法,肆意杀害无辜,打死人绝不是一时冲动,他们已经养成了老子天下第一的思想,眼里根本就没有他人,也没有法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电视台播放娱乐场所的视频录像也肯定是某位当权者的授意,地方宣传部门和主要领导不点头,给他们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播放!在公、检、法未做出结论之前,这种行为是值得深思的,其用意也是非常明显的,对弱势者是一种公然的施压和藐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