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案把渝北区政府拉下了水


  经过四个多月后,中国最大的国家赔偿案有了最新进展,由于渝北取下文撤消了陈云两家公司获得的土地批文和土地所有权证。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区提起上诉的陈云鸳鸯、瑞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诉被告重庆市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和第三人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赔偿案有了最新的证据,重庆市一中院即将再次开庭

渝北区政府成被告

1220日,一份起诉书将渝北区政府告上了法庭。目前,重庆市一中院已经宣布立案。由于涉嫌行政乱作为,渝北区政府将吃官司。

1217日,重庆鸳鸯房地产公司、重庆瑞雪实业公司将重庆市渝北区政府起诉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两家企业的董事长陈云在起诉书中宣称,渝北区人民政府1120日作出的“渝北区府(200754号”《重庆市渝北区政府关于撤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鸳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复和关于重庆瑞雪事业有限公司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复〉的决定》没有法律依据,其行政行为违法,而且显失公平。

渝北区政府撤消陈云两家公司7年前获得的土地批复的理由是:渝北在将土地出让给陈云的两家公司时,未对陈云所购买的两宗土地上的村民实施拆迁安置,违背了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记者调查发现,陈云所取得的两宗土地早在200111月已经由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了土地拆迁补偿和安置。而渝北区于2001年将陈云两家公司企业关系、土地资料全部交经开区,至今长达5年时间,5年来经开区为何从没举报过和要求上级政府查处渝北区在鸳鸯镇非法卖土地?至今也没听说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或重庆市政府查处过渝北区在鸳鸯镇非法卖土地一事?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祖军认为,作为一级合法的地方人民政府,渝北区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批复是完全合法有效的,那么陈云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也绝对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为什么渝北区在此时要撤消陈云所获两宗地的批文?

渝北区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私下告诉记者,目的主要是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旨意,帮助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区赢官司、摆脱国家赔偿的尴尬,同时为相关的政府官员开脱罪责。

渝北区本来想为北部新区、经开区解套,未曾想自己反而掉进了司法诉讼的旋涡之中。

输了三场官司之后的节外生枝

 在渝北区政府介入之前,陈云已经赢了三场官司。

问题是,20071120日,渝北区政府(200754号文件撤消了重庆鸳鸯房地产公司和瑞雪实业公司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复,并注销了这两家公司依据这一批文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使得陈云在一年多来在法庭上获得的公道化为乌有,他即将获得的1525.25万元国家赔偿再次变得渺茫。

有必要对陈云诉北部新区、经开区这一国家赔偿第一案做一个简单的回顾。

20005月,陈云在重庆市渝北鸳鸯镇通过当时法定的程序拿到四块土地,两块29亩,另外两地块一块22亩,一块14.18亩,并于200012月,分两次获得了这四宗地的土地所有权证和渝北区建委、规划等房地产开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从法律上获得了这四宗地的开发权。

但是20001218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重庆北部新区,包括北部新区经开园和高新园两个工业园区。北部新区设立管委会,管委会根据重庆市政府令,委托经开区管委会和高新区管委会分别对北部新区经开园和高新园以管委会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职权。

北部新区的成立却让陈云的开发项目无限期搁置。

在交出土地之前,陈云与北部新区经开园展开了三年土地之争。在这三年之中,陈云被迫交出了两宗交易手续尚不完善的土地,但是他拒绝交出已经完成交易手续的另外两块共43.3亩黄金宝地。2003年初,北部新区经开园管委会以修建金山大道及排水项目为由,向重庆市政府请求收回重庆瑞雪实业公司等22家单位的56.6301公顷国有土地的使用权。200322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地(2003117号文件对北部新区经开园的请求进行了批复。

按照国家土地法,如果是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有权收回已经出让了的土地。

2003923日,陈云被迫与经开园签定交回土地协议,但是同年1113日北部新区经开园国土分局就公告拍卖土地,将43.3亩土地以每亩45万元的价格卖给与陈云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样的私营公司,同样用于搞房地产开发。事隔仅50天,拍卖土地时陈云与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区所签的协议还未得到落实,文件中声称的要扩建金山大道及排水工程也未动工,经开园管委会就通过这两块土地赚了1700多万元。

于是感觉上当的陈云开始了与北部新区的交涉,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展开了法律较量。较量到目前的结果是北部新区、经开区被判赔偿陈云1525.25万元人民币。

有迹象表明,在输了三场官司之后,经开区有关责任人得到了重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20079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要求渝北区政府纠正其七年前的违规批地行为。

于是,渝北区出台200754号文件。

渝北区“伪证”将带来一系列的麻烦

事实上,渝北区这份文件的出台颇为诡秘:一方面,即使现在,这一撤消陈云两公司土地批文的文件并没有发到陈云手中,在陈云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份文件却成了经开区上诉案的新证据;另一方面,渝北区一个主要领导曾公开表示,这一文件是有问题的,总共发出了6份,有关部门已经收回了4份,还有两份没有收回,但是渝北区已经致函声明这一文件作废。现在,这一文件的法律效力到底如何呢?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有法律效力,则渝北区政府有作伪证之嫌,面临输掉官司的可能!如果没有法律效力,则北部新区、经开区面临输掉官司,赔偿陈云1525.25万元,重庆经开区原来的主要领导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可能,渝北区的麻烦才刚刚开始。记者调查发现,在与陈云签订土地出让协议的同时,渝北区还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签订是38宗类似的土地出让协议。如果渝北区要收回陈云的两宗土地,则为了公平起见还必须收回其它的36宗土地,这将让渝北区陷入一系列的司法诉讼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