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农民之死


  2003年7月的一天,江西南城县农民符小俊牙齿有点痛。在家里忍了一个月后,去医院检查,是癌症。因无钱治疗,只好回家打止痛针度日。他对前来看望他的医生说,“止痛针又便宜又止痛,我只要不痛就行了。”7个月后,符小俊死在家中。

  根据《新京报》报道,2005年,从齐齐哈尔市来北京打工的农民王建民,12月11日晚因腹痛吐血,被120救护车送到北京同仁医院。由于无钱治病,打了止痛针后离开医院。12日晚,王建民因呕血,再次被送往同仁医院就诊,在一楼走廊厕所门口的担架车上疼叫半夜,并且大口大口吐黑血。13日晚,王建民死亡。

  像符小俊、王建民这样的遭遇,仅仅是无数农民的缩影,他们代表了中国9亿农民普遍的遭遇——因病致贫、因病致死。

  中国是人口大国,13亿人口中9亿是农民,可以肯定地说,农民是我们国家的基石,是“国家的主人”。然而,这个庞大的群体非正常死亡所引发的问题,曾经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没有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

  没有成为关注的焦点,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群体没有人关注。

  毛泽东,这位中国农民的儿子,曾经在1965年6月26日和医务工作者发了一通脾气,“告诉卫生部,卫生部的工作只给全国人口的15%的人工作,而且这15%中主要还是老爷,广大农民得不到医疗,一无医,二无药。卫生部不是人民的卫生部,改成城市卫生部或城市老爷卫生部好了。”他提出,“把医疗卫生的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

  50多年过去了,中国农民的健康水平改善了多少?

  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80%在城市,20%在农村。城市人均卫生事业费用38.3元,而农村仅9.9元,农村医疗投入只占总投入的16%。

  原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更感慨道:“现在中国的农村确实有很多人看不起病。有40%—60%的人因为看不起病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中国的中西部地区,因为看不起病、住不起医院,因病在家里死亡的人数估计在60%—80%。”

  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评价全世界191个国家的卫生公平性时,将中国列为倒数第4位。与巴西、缅甸和塞拉里昂等国家一起被列为“财务负担”最不公平的国家。

  中国城乡经济差距在拉大,城乡健康水平也在拉大,疾病困扰和吞噬着农民的生命。9亿农民,是到了应该关注他们的时刻了。

  2005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切实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

  “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在农村”,我们听到了两代中国政府领导人的在不同历史维度里对同一个问题表现出的惊人共识和高度关注。这难道仅仅只是历史的一种巧合吗?!

  40年过去了,再一次重温毛泽东“把医疗卫生的工作放到农村去”的指示,我们不能不心情复杂而沉重。

  一年又一年,一年又一年,社会各界的呼喊和求救终于将有着符小俊、王建民类似遭遇的无数农民推进世人的视野中。

  “不怕穷,就怕病”、“小病不用看,大病没钱看”、“小病硬扛,大病等死”、“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做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这些乡间民谣里透露着农民对疾病的恐惧;疾病什么时候成为中国农民最害怕的问题?是什么在影响中国农民最基本的健康权利?是什么导致中国政府高层40后重提要“切实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政府是否能为广大看不起病的农民开出一剂良方?

  农民贫困:一年的收入不够一次阑尾手术费用

  2003年“两会”时,温家宝总理说:“目前没有摆脱贫困的是3000万左右,但是大家知道,这个标准是低水平的,人均625元。如果标准再增加200元,中国的贫困人口就是9000万。”

  而9000万贫困人口中,农村人口竟占了7580多万。

  2005年春节,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二年级学生李强回了一趟山西交口乡尚义村老家。通过对二姨家的调查,他发现二姨家2004年年收入14886.5元,支出15785.26元。收支相抵消,还欠898.76元。结果令李强大吃一惊,二姨家辛劳一年,竟然入不敷出!李强二姨家同时供养3个小孩上学,共花销8200元,这固然是特殊原因。但和同村其他人相比,姨父家的收入情况算比较好的,因为村里大部分人家是以农业为主,而姨父家的工商业收入已经占到全年总收入的2/3。

  一年下来入不敷出的二姨家的医药费用占全家全年支出的几成呢?幸运的是,李强二姨家当年无人有大病,平时小毛病也并不求医,只是买一些常用药品,医疗消费一年花费50元左右。

  相比李强二姨家,江西永丰县营前村邹志武一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2005年6月,邹志武被查出肝癌。在医院治了半个月后,家里一万多块钱都已花光。无奈之下,只好回家。2006年6月30日夜里,熬了一年病痛的50岁的邹志武死在家里。

  就在邹志武死去不久,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的小儿子邹友平得了结核性脑膜炎,也被送入医院紧急治疗。大儿子邹友军把家里猪栏的仅剩的几头母猪卖掉,又花光了自己的几万元积蓄,接着在网上发求救的帖子。他对筹钱没有信心,只有心里一直有一个念头,“不希望弟弟因为没钱看病而死去”。

  在贫瘠的农村,还有许多人,像邹志武一样,躲不过一场病痛。

  2004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全国25个省市114个县的大规模实地调查,发现农村贫困户中,约41%是由于疾病导致了家庭贫困,其中东部地区50%左右是由于疾病陷入贫困,中西部地区约有39%的贫困户是由于疾病陷入贫困。尤其是农民难以承受大病的高昂治疗费用。从调查看,农民一次大病的平均花费为7051元。而中西部地区人均收入水平低,一个三口之家一年的收入大多不过6000元。也就是说,一次大病的医疗费需花掉西部一个农户家庭一年的全部收入。

  国家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发布的《2005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出院病人人均住院医疗费用4661.5元。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也就是说,一个农民一年的纯收入远远不够一次住院的费用。同样是国家统计局数据: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多。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的最高值。”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说。

  目前,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处,一是种田养猪养鸭的农业收入;二是外出打工的收入。而这两处收入,和城镇居民相比,都显得偏低。在农村,许多地方的农民一生的追求仅仅是盖一间几万块钱供全家居住的两层楼的房子。

  江西省乐安县山斜乡农民张爱军3年前打地基盖起了一层楼,等到他攒了钱打算盖起第二层时,得了病,楼没盖起,却把含辛茹苦攒的钱都花了。他一想起这样,就掉泪。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医疗卫生体制逐步走向市场化,农民几乎完全是自费医疗。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收入水平的增长幅度。河南省“农调队”对6个乡镇、12个村、580个农户的调查显示,1990年到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37.2增加到2020.0元,扣除物价因素增长了2.8倍;同期农民人均医疗费用支出由19.9元增加到90.7元,增长了3.6倍,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3.7%上升到4.5%。

  农村假医假药的最大倾销地

  《连云港日报》报道,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一家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一位农妇抱着几周岁的小孩正在打点滴,她告诉记者,孩子仅仅患了感冒,在村里一家私人小诊所就打了十几天的点滴,花了几百元仍不见效,眼看着病情一天天严重,她不得不带着孩子来到镇卫生院进行治疗。该镇卫生院医生对记者说,经常有一些人在私人小诊所看病不见好转来到卫生院继续治疗,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2004年7月8月,江西农民程东海因感觉不适,妻子陪着他到港东村卫生所诊治。诊断后认为患者是急性扁桃体炎,先锋霉素静脉注射,不到2分钟,程东海说,“人不舒服”,医生看后认为是“晕针”。结果隔了一会儿,31岁的程东海死亡。

  假医假药的泛滥,成为农民死亡的一个原因,也在客观上影响了乡镇卫生院的生存和发展。

  某乡镇卫生院院长,2003年租赁了该镇卫生院后,由于农村个体非法诊所和一些大药房药品价格低廉,迎合了一些农民贪图便宜的心理,卫生院不得不超出承受范围降价,卫生院的业务量和经济效益开始下降。如一瓶500毫升的葡萄糖注射液,国家最高限价是4.05元,现在已经降到了2元,而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的价格更低。

  该卫生院院长算了一笔账,全卫生院每个月纯收入五万多元,70多位职工的开支要在六万元左右,今年春节职工没有钱发福利,最后不得不借了2万元高利贷。如果没有非法行医,年纯收入可以增加三四十万元。

  药品收入已成为农村医疗机构的主要经济来源。一些乡村个体诊所60%以上的收入来自药品。由于医药存在暴利,不少农村药店和个体诊所购药大都购进从非法药市流入的非正规药品,还有一些药贩子把回收来的过期药和没有批号的药卖到农村。

  2000年,重庆市南岸区对农村107家零售药店、村医务室和个体诊所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95家无进货记录,92家销售无台帐;2000年,重庆市江津市发现假、劣药品事件629件、农村基层假、劣药品比例竟占了93%。

  1998上半年,全国6大类药品销售额,农村为42.66亿元,仅占全国同类药品销售额的12.3%。2003年统计,全国18万个药店,开到农村的不到30%,一些地区80%以上的乡村诊所、卫生室从个体药贩手中购进药品,55%以上的村卫生室存放或使用变质、过期、失效的药品。

  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准则下,大药店、新药店在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发展如雨后春笋;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农村,老药店萧条,新建的药店供应点几乎为零。

  农村正常购药渠道少,使非法药品经营者及个体药贩成为一些地方农民用药的主要供应者。有关部门在整顿药品市场时发现,大概80%的假药案件发生在农村。农民,已成为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的最大受害者。

  不仅是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有报道称,80%的伪劣商品都在向农村流动。假种子、假肥料、假食品等纷纷流向农村,农民已成为伪劣产品的最大倾销地。

  2004年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就是因为销售劣质婴儿奶粉,导致农村171名婴儿出现营养不良综合症,其中12名婴儿死亡。

  农民:看病求医,不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湖北黄梅县王枫树乡的农民王大伯在十几年前到武昌二附院治病,顺便探望在省城政府部门工作的表弟。他和表弟交谈了一夜,着实领教了什么叫“奇闻”和“笑谈”。

  王大伯早就听说城里人看病享受公费医疗。公费医疗就是看病、吃药、打针都不要钱,他理解,这是“体现了社会主义优越性”。吃饭时,他发现喝酒的酒杯不一样。表弟解释,这是装止咳糖浆的,开10瓶糖浆,能吃就吃,不吃倒掉,留着杯子用。走时,表弟送给他的礼物是一个电饭煲和一个保温杯,也是从公费医疗开药开来的。表弟再次解释,如今公费医疗好得不得了,只要跟医生关系好,什么都可以开,都可以用来看病。手镯叫降压镯,镀金项链可治颈椎病,皮带治腰痛,台灯治近视眼,电热毯治风湿病,电饭煲、保温杯、矿泉水治胃病……

  王大伯不明白了。他不知道这是否代表了社会主义优越性?这表达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怀?他不明白城里人的公费医疗到底是怎么回事?

  公费医疗制度由来已久。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疾病,因公负伤及养老待遇等各项内容,凡因病因伤的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

  1952年6月又建立公费医疗制度,主要对象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职工,规定从1952年7月起个人就医不负担费用,均由国家支付。到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约2.3亿,占总人口的19.5%。而1997年全国职工医疗费用为773.7亿元,比1978年增长28倍,年增长为19%,而同期财政收入只增加了6.6倍。

  公费医疗费用的直线上升,也衍生出种种问题,包括腐败。

  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一些抢得了先机的农村迅速富足起来,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带的农村快速走向城乡一体化;从全国来看,农民的生活水平在总体上都有了提高。但是,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活力基本释放之后,从20世纪90年代起,农村生产力的增幅开始回落,城乡差距在拉大。

  在卫生医疗方面,城乡的差距也在拉大。

  和城市公费医疗相比,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公费医疗、没有医疗保险的农民,从建国之初起直到现在,就没有和城市人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尤其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走向市场化,农民几乎完全是自费医疗。在2001年以前,中央财政70%的医疗费用用于城镇,只有30%用于农村。中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只占用了30%的卫生资源。

  更不公平的是,低收入的农民和城市居民面临的是统一的医疗市场。众多农民没有城市居民所享有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险,在遇到大病时,面临着更大的生命和经济风险。

  一位医学经济学家感慨:“几十年来,城乡太不公平。农民养活大量城里人,他们的基本医疗却无保障。”

  中国农村改革推动了城市改革,促进了城市飞速发展。当改革进入关键时刻,我们不能不把目光投向农村。正是因为如此,2005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切实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为所有遗忘农村的人敲响了警钟。

  我们知道,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不下大气力消除巨大的城乡差别,就没有全面的小康。而在初步温饱的汪洋大海中,建设几个现代化的“城市孤岛”,是不可想象的。

  农村三级卫生网呵护农民生命健康?

  浙医肾脏病中心的主任医师陈江华,每天目睹用“不计其数”的农民因看不起病死亡的悲剧。他很怀念60、70年代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就当过两年赤脚医生,那时我们和农民一样,都是在生产大队里拿工分,平时的小毛小病由我们赤脚医生看,一般配几分钱的药就解决了,碰到大病就上县医院,费用在年初就列入了大队的预算开支,农民自己不掏钱。”

  陈江华怀念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曾被国际上誉为“以最少投入获得了最大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它和农民三级卫生网、赤脚医生共同构成了农村卫生体系。

  进入80年代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的推行,人民公社的解体,中国农村组织形态和经济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其中的改革成本,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三级卫生网彻底解体,无人问津。

  江西永丰县中村乡梅仔坪村卫生所村医余元芳已经年近花甲,按常理,他想的应该是如何度过完晚年,而让他最伤心的事,找不到接替他工作的人。

  22岁,余元芳被村里选为赤脚医生,一干30多年。他从没拿过国家的补贴,县乡领导除了检查工作疫苗,很少有人光顾这个村庄,保健防疫工作全靠余元芳自觉。

  现在,余元芳担心他这份工作没人接手了。“谁也不愿意担责任、担风险,没有多少收入,年轻一点,身体好一点的人都到县城或更远的大城市打工。”

  谁接班呢?余元芳十分着急。

  根据2000年江西省卫生厅统计数据,江西省乡镇卫生院有40多万平方米的危房,21%乡镇卫生院不能开展“三大常规”检查(大小便、血常规),23。70%不能开展平产接生,34%没有X光机,部分乡镇卫生院仍靠“老三件”(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开展工作。

  没有资金,医疗设备简陋、缺乏急救、产科基本设备,导致乡镇卫生院就诊人次由1990年的3095万人下降到2000年的2071万人,下降了33%,日诊病人次由1990年的2.6人下降到2000年的1.52人。

  还是江西省卫生厅的统计数字:江西省乡镇卫生院共有职工246171人,有病床21966张,其中在职职工237223人。2000年病床使用率为36。7%,病床周转次数为46。2,平均住院时间2。6天。也就是说有13900张病床闲置,按照病床与人员1:1计算,就医疗而言,相当于每年有13900人常年守着空床转,37%在职职工无事可做。

  江西是全国农村卫生系统的缩影。

  2002年底,一种不明疾病悄然偷袭了广东省。几个月后,这种被命名为“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的致命传染病在中国内地多个省份大规模爆发,并波及香港特区、台湾省和世界上其它许多国家。近几十年来,还从未有一种疾病使人类如此恐慌。

  对中国而言,非典是突如其来的灾难。在应对非典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更以放大的方式凸显了中国公共卫生体系的脆弱性。首都北京的医疗条件在国内首屈一指,但面对非典,在很长时间里仍然表现出手足无措。更让人忧心忡忡的是,非典会不会传播到中国更为广大的农村,那里比城市更缺乏控制疫情的财力、人力和物力。

  世界卫生组织官员莫格尔在结束考察中国“非典”疫情后,表达对中国农村公共卫生防疫体系的几点忧虑。同时,世界卫生组织在一份声明里也直言不讳地表示了这种担心,“世界卫生组织官员尤其担心中国边远省份的‘非典’疫情,在那些地方,监督和报告体制可能不够灵敏,不足以查到所有可疑似或和可能的病例。”

  中国政府经过数月的努力,通过政府“埋单”的形式,终于遏制住了“非典”在农村的传播。

  国内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说,农村卫生经济长期投入不足,“非典”的突然袭击证明农村的卫生大网不仅仅是张而无力,而且是破损有漏!

  农民工:没有医疗保险之痛

  目前,农村人口约有9300万人进城务工,且每年以近1000万人的速度增长,已成为一个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由于收入低、生活条件差,大多数从事繁重危险的劳动,加上自我保健意识不强,他们的健康存在极大隐患。而他们又正处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缺口,医疗服务缺乏基本保障。

  2006年6月15日,《南方周末》刊出一篇内容详尽的报道,讲述了一个打工家庭因为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家破人亡的故事。

  2005年年初,为了给小儿子交每学期3000多的学费,江西农民陈爱华和丈夫吴方华到合肥市打工。和丈夫比较顺利地找到工作不同,陈爱华求职屡屡受挫。最后终于辗转找到一份工作:在某工地当水泥工。

  陈爱华就在为找到工作“庆幸”时,她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脑袋狠狠撞到了地面。CT的诊断是“头颅骨开裂,有淤血”。

  在当地劳动局的协调下,工地老板勉强支付了医药费。但住院一个月后,老板便不再理会这位女工。她没能获得误工费,也没有任何补偿。

  医生认为陈爱华可能留下后遗症。陈爱华心疼钱,草率地离开了医院,自己在小诊所里开了一些药吃。

  2005年中秋节过后,夫妇俩又辗转到安徽淮南,通过弟弟的关系,陈爱华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连锁超市的工地上当瓦工,老板开出的工钱是每天30元———这让她兴奋。

  辛苦100多天之后,老板却只能支付30%的工钱,让他们先回家过年。陈爱华找老板讨钱,找劳动局投诉,但最后也没能领到工钱。

  2006年元月,来到福州。吴方华在工业区做木工,每月1400元。陈爱华的求职却一直受挫——她到工厂,因无技术没人愿意接收;去快餐店应聘,店主嫌她年纪太大。

  颠簸流离的打工生涯,又让陈爱华得了妇科疾病。2006年6月15日,由于没有能力支付1859元医药费,她跳进湍急而浑浊的闽江中,丈夫吴方华为救妻子,也跳入江中。但吴方华没有拉住妻子,自己也沉入江中。两人的尸体,数日后才被发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表明:中国上亿农民工中,有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不到1/3;用工单位在农民工发生工伤时提供相关费用的不足50%。很多时候,对保险的诉求反而成为他们求职的障碍。陈爱华夫妇打工多年,甚至没有听说过“保险”两字。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建议,“社会中还应开办一个医疗救助基金,穷人没有钱应该先治疗,政府应该有这个能力举办这种基金。弱势群体的抗疾病能力实在是太弱了。”

  2006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题为《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为重点,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和服务业等行业为重点,以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争取2006年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突破2000万人。今后将逐年下达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专项扩面指标,争取2008年底,将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医疗保险。

  农民欠费:医生遭遇尴尬

  2002年3月9日,因患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进入北京地坛医院治疗的河北籍农民工张居才,从病房窗户逃走,留下2560元欠费;2004年6月13日,因脑外伤来到水利部总医院治疗的四川籍农民工苏能江,带着行李物品偷偷地溜出医院,留下4000元欠款;2004年7月1日,因严重手外伤来到水利部总医院治疗的山东籍农民工刘鲁雨,从医院悄悄溜走,留下8000元欠费……

  同样的事情在全国各地许多家医院里上演着,这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一个社会问题。不少医院都面临着数以百万计的医疗欠费问题,而民工欠费已经成了医疗欠费的主要部分。

  北京水利医院创伤救治中心两个病区总共有112名病人,其中66人欠费,欠费金额高达30万元。欠费的人当中,约有7成是农民工。而在以收治传染病人为主的地坛医院,从1999年至今,已有57.3万元医疗欠费无法追回,其中至少也有七成来自外来农民工。

  欠款无法追回,那谁来为医院埋单?如果没有人来为医院埋单,医院的医生还会不会竭尽全力为欠费的农民治疗呢?

  北京地坛医院副院长项晓培对此感慨良多。他说,“医院有规定,如果欠费追不回来,作为科里的主任或者主治大夫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和损失。所以对我们医生护士来讲,特别不公平。我们用自己的精湛的技艺,挽救了生命,尽了力,用很好的服务使他们得到身体上的康复,但是他们一走了之,我们医护人员的心里是一个什么样的滋味啊?”

  1999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4条规定:对急症患者,医生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理。

  江西省一家镇医院因全力抢救几个民工,最后民工未付一分钱走了,医院连买药的钱都没有,职工工资也发不出。一位医生抱怨,“不救吧,《医师法》上有规定;救吧,依然会挨领导批评,说没有加强管理就让病人跑了。但那些民工都没钱,即使去讨,也没钱给啊。”

  农村,传染病重灾区

  “民间防艾第一人”高耀洁曾经和河南农民作家阎连科提到一个细节,许多农民由于贫穷去卖血,结果感染了艾滋病。当年农民卖血的时候,在田间种地,血头就会到田头采血。农民说采500cc,实际上血头采了600cc、700cc,报酬却仍然是500cc的钱——80块钱。

  被采完血后的农民,因为卖血过量,头晕得不能动弹。这时候,血头就提住这些农民的双腿,头下脚上地抖来抖去。待血又回流到了头上,农民们的头不那么晕了,就又接着下地干活。

  阎连科听完这个细节,长时间陷入沉默。

  《甘肃日报》报道,甘肃省艾滋病感染者中有70%是农民,在云南、广西、艾滋病患者也多为农民。2003年11月30日,新华社一篇报道也称,中国艾滋病总感染人数中80%的被感染者是农民。

  2004年,河南省卫生厅在全国经过调查发现,截止8月31日,共登记既往有偿供血人员280476人,有艾滋病感染者25036人,农村患者竟占97.22%。

  除了艾滋病,还有肺结核、乙肝、血吸虫病等疾病对农民的生命构成摧残。在所有受害的群体的,最大的受害群体仍然是农民。

  我国是肝炎大国,我国人群中乙肝病毒阳性者(携带者)约有1点2亿。由于农民肝病知识严重缺乏,收入低负担重,看不起病,饮水污染严重等因素,使得他们又成为了肝炎队伍中的主力。

  《我向总理说实话》的作者李昌平,在《救救我的乡亲》里,披露了“乙肝”病对农民生命的摧残,对农民发展的危害。村里一个仅有235口人的小组里,有80%的人感染了病毒,有1/5以上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因乙肝丧生。

  2004年1月14日,《南方周末》在头版位置报道了湖北兴旺村——一个乙肝村的现实情况。指出,“从1999年开始的三四年间,兴旺村已经先后有12个青壮年死于乙肝和肝癌。在兴旺村2组,全村235口人中只有劳动力113人,而死于肝病的人中,30-45岁的有6个;45-60岁的6人。”该报道一句“乙肝,已经成为兴旺村最大的威胁”的话不能不让人心情沉重。

  研究表明,遏制乙肝病毒传播,最有效的办法是对新生儿进行免疫接种。然而15年过去了,西部一些贫困县的新生儿的乙肝疫苗接种率仍然为0。

  据卫生部1997年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抽样调查显示,城市和农村儿童监护人对乙肝的危害、传播途径和预防接种等知识的知晓率仅为32.2%,全国新生儿平均乙肝疫苗接种率不到60%,东部城市接种率可达到85%以上,而农村,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则低于20%,个别地区仅为2.1%。

  在农村,乙肝疫苗接种的任务是由村医完成的,村医做计划免疫工作,除国家每年补助300元外,没有任何报酬。连药带注射虽是有偿的,政府规定只能收3元。一些农民穷的连3元钱也舍不得付,而一些村医认为接种不赚钱,不愿接受乙肝疫苗接种的任务。

  同时,农村缺乏乙肝疫苗接种的宣传。一些产妇往往既没抱孩子在出生24小时内去村卫生所接种,村医也没上门接种,加上产妇超生,躲避计划生育,进城务工等原因,漏种也就变得常见了。

  2004年,《农民日报》上刊登了四川省眉山市人大代表的一份建议案,题目是《在成人中推行乙肝疫苗接种》。文章指出,目前我国仅只有少数大城市开展了成人乙肝疫苗接种,农民几乎没有接种。乙肝已成为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致死的一个重要病种,而且成为外出务工的一大障碍。

  以前,“赤脚医生”是中国农村医疗的核心,基本保障了农民的医疗服务。农村公社解体后,私有经济开始出现,公共卫生资源也开始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公共医疗开始追求商业利润,医生的收入与其为医院创造的收益挂钩。对利益的追逐使大批医生和受过良好教育的医疗工作者抛弃农村奔向城市,直接后果是农民无法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即使这样,那些资质较低的医生还对农民收取高昂费用。

  相比城市,农村几乎空白的医疗保健,导致了肝炎和肺结核等传染病在广大农民中的传播,农村地区成了传染病重灾区。

  贫穷衍生出的几个故事

  1999年秋,北京儿童医院的几名医生出了一趟远门。他们驱车几百里去河北定兴县农村,把一个两个月大的孩子送回他父母身边。因为孩子的父母交不起治疗费,扔下孩子,自己跑回了老家。

  一名医生对此感慨万千,“患脑病的孩子是幸运的,他找到了自己的父母。更多的是无法按病人家属提供的地址寻找;或乡村不准,或身份证号码不准,院方也不可能组织一批专人去寻找。结果病好后派人送回该县市民政局,请他们代替,或就地送到SOS村、孤儿院。”

  江西一附院,病人是农村一位待嫁的姑娘。

  对话是在医生和其父之间进行的——

  “医生,对你我就不隐瞒了,我女儿订婚了。如果这次手术破相,男方就会来查什么病,我怕他们反悔。能不能光吃药不开刀。再说,开刀的费用这么贵,我家也负担不起。你看,她这病能拖多久?婚事是安排在下半年,只要拖到下半年不出事就行。”

  “这是你女儿,不是别人。你忍心让你女儿病情越来越重么?早治疗早好,晚治疗怕转移恶化。这个道理你应该懂。”

  “医生,我只讨你一句,等半年要不要命。”

  医生还是那句话,“有病要早治,早治早好!”

  最终父亲还是领着女儿回家了。

  同样是江西一附院,江西武宁县农妇王春桃(化名)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王春桃嫁给一位游走四方的裁缝,结婚后,夫妻恩爱。生下孩子后,王春桃一直发热,打针吃药后还不见好。丈夫带到她去南昌省城看病,“既算是旅游,也算是治病。”在江西一附院检查后,丈夫了解到妻子得了重病,需要花很多钱,独自在病房外感叹,“倒霉,倒霉!”

  两天后,裁缝告诉妻子,自己去筹钱,把孩子带走,让婆婆照顾。

  几十天过去了,音信全无。妻子王春桃每天吃药的钱是靠同房的病友赞助,医院只能给每天给她打葡萄糖、维生素维持最经济最普通的治疗。

  儿子被父母抛弃,妻子被丈夫抛弃,老人被子女抛弃,类似的事情每天都在中国农村上演。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贫穷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它正在瓦解和动摇整个社会和家庭温情的基石。

  除了生病被家庭抛弃的患者外,还有一些患者不想连累家人,走上了自杀的不归路。

  江西一附院医生蒋泽先长期关注农民死亡问题,他采访到几位因疾病自杀的农民家庭,其中有一位农民的遗书写道,

  晨松、晨梅:我走了!

  你们不要去找我。你们四处借钱要我为治病,我看到了你们的孝心,我满足了。钱,不要借了,这几年的积蓄是8000块钱,留给你们把房子装修一下。房子盖了3年,还要加一层顶。我问了医生,8000块钱花完了,也治不好我的病。治病吃药就是无底洞,我走了,这个洞就没有了,你们就可以无牵无挂地过日子了。晨松还是想办法到城里去打工,边赚钱边读点书,学点技术,没有文化知识就是留在家种田也发展不了。晨梅一定要找个健康人家,健康不得病比什么有钱的家产都值钱。

  你阿公阿婆会为我担心着急,惦着我,你们就说我到南方打工去了,对两个老人打击不要太大。我真不知怎样向你母亲交代,她嫁给我苦了一辈子,我再不走,更是拖累她。我走了,就无牵无挂了。晨松要是赚了点钱,让你妈妈享几年福。我在九泉之下也闭目安心了。每年清明节,你们就到河边叫几声,我会听到的,我会保佑你们平平安安过日子的。

  记者去采访的时候,没有找到死者家属。据江西一附院蒋泽先医生说,死者儿子晨松、女儿晨梅都已南下去广东打工,无法联系。

  还有一位自杀者,也没有找到她的家属。有关死者的一些内容,摘自蒋泽先《中国农民生死报告》,讲述者为他的学生——

  王秀秀在大二那年,她母亲患上了食道癌,她陪母亲看病检查,晚上在女生宿舍里母亲和她挤在一张床上,白天母女俩就在学生食堂用餐,秀秀多买1个菜,妈妈都不同意。她妈妈说,两个辣椒就可以了。她妈吃菜不是为了营养,不是为了品味,仅仅只是为了下饭。

  食道有梗阻,她妈就用开水泡饭,秀秀买了碗饺子,她妈舍不得吃,留着秀秀晚自习吃。她妈说,孩子读夜书辛苦,肚子会饿的。检查完了,诊断明确了,要住院,她妈带的钱也用完了。妈说,回去筹钱,过了半个月,没见妈来复诊,秀秀急了,托人带信回去询问。妈说,就在乡下吃草药土方。老郎中说,土方可以治好“膈食病”(食道癌),秀秀希望出现奇迹。3个月后,她突然接到父亲电报:速回。一切都让秀秀百思不得其解。母亲出走了,生死不明,留下一张便条,还是从小学生练习本上撕下来的:秀秀,我走了。你一定要好好学习。母亲小学毕业,歪歪扭扭的字……父亲说,母亲的病已到晚期,米汤都很难喝进去,每天到卫生所注射葡萄糖,打一针要10块钱,开始是父亲陪她去,因农忙,母亲离家出走后,才发现母亲根本没去打针,那钱,她存起来了。秀秀回家后,父亲从箱子里拿出来递给秀秀。秀秀才知道那是母亲留给她读书用的。用报纸包了一层,又用塑料包了一层,最后用手绢包好用红绳捆了一圈。父亲说,可能就只60块钱,第七天的早上她就走了,他从田里回来,发现了这张纸条……

  问蒋泽先,王秀秀的母亲后来找到了吗?

  他回答,在一条河边发现了她,她已经投河自尽了。

  在农村,还会经常会听到因家人看不起病,自己不得不走上卖淫、偷盗等违法犯罪道路,赚取医疗费来支援家里的事情。

  有的人自杀,有的人还在艰难活着。生和死,在两端勾勒出农民的人生轮廓。

  下篇:寻寻觅觅,一条为农民健康埋单的道路

  1949年建国以后,中央政府深知农民健康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中国人民的健康水平,更关系到新中国经济的振兴和发展。

  针对新中国成立前,农村卫生条件差,各种疾病猖獗流行,传染病成了农民头号杀手的情况,1950年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与军委卫生部联合发出指示开展春季预防霍乱、天花、结核病等疾病的防治工作。

  数月后,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召开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对农民卫生工作做了特别决定,指出要有步骤地发展和健全农村基层卫生工作,每个乡都要有医疗卫生组织,国家在县和区一级……。

  新中国成立初始,中央政府开始了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构建。由于国力不强,经济不发达,无法对占总人口90%的农民健康大包大揽。如何解决农民健康问题,成为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此时,中国农民已经摸索了一条为自己看病埋单的道路——走农村合作医疗的道路。

  诚如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所称赞的那样,“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唯一范例”,并以此作为样板向第三世界国家推广。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合作医疗被写进1978年3月5日由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三章第五十条:“劳动者在年老、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逐步发展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公费医疗和合作医疗等事业,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

  然而,农村合作医疗之路,并没有走多久。到1976年,全国有90%的生产大队举办了合作医疗。然而到1989年,我国农业合作医疗覆盖率下降到只有4.8%,直到1995年也只恢复到15%。

  是什么原因,使得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交口称赞的“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唯一范例”,陷入了低谷?相比建国初期,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国力增强,应该是更有力量保障农民的健康。是什么没有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开放以后的成果?

  寻觅的道路并没有停止下来。

  2002年10月29日——30日,国务院10月19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决定》的文件。决定中指出要“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从前的合作医疗有所不同。从前的合作医疗是由集体埋单,而1978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人民公社的解体,农村集体经济迅速萎缩;而合作医疗未能及时改革和完善等原因,最终使它陷入低谷。

  现在的新型合作医疗,是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前实行的办法是,参保农民个人每年缴费不低于10元,省、市、县财政每年每人资助合计不低于10元。此外,中央财政每年每人补助10元。

  今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会不会绕过昨天的错误?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额度

  《财经》记者在河南省武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管办”)采访时,了解到,武陟县西陶镇农民杨长路2003年8月底,交了10元钱,参加县里的合作医疗。恰恰在合作医疗2003年9月1日启动那天,他施行了心脏手术,共计花费7.1万元。如果按照报销方案,杨长路可报销数万元。但是武陟县合作医疗报销办法有一个规定:合作医疗基金补助,最高限额是4500元。最后,他只能报销4500元。

  10元换4500元的,杨长路已经很惊喜了。尽管与7万多医疗费相比,4500元的报销额显然是太低了。

  各地农村医疗试点方案的大原则均根据200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文件制定。据规定,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多方筹资、互助共济的模式。即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县为单位统筹合作医疗基金。中央财政按照参保人数每年给中西部省份农民每人10元补助,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给农民拿出10元,农民自己拿10元。30元合作医疗基金分成两块,一块是家庭账户,占比例较小,一般低于10元,农民门诊看病时可以直接支付;另一块是大病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补助,农民只有在住院时才能按一定比例报销。

  而各地关于报销的额度,根据各个地区又有不同。

  2007年1月1日,江西省政府把永丰县列入2007年再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根据出台的《永丰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合作医疗基金补助,最高限额是1.5万元。

  而江苏无锡自2003年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将8万多农民纳入市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与城镇职工实行统一的医保政策,其中包括4万多进入乡镇企业的职工。生小病可使用个人账户,得大病最高可报销20万元。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各地报销额度有所不同,和各地经济状况有关;要想为农民全面提供医疗保障,前提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必须达到一定水平。

  永丰县副局长刘勇说,“对于那些贫穷的农民,花10块钱最高可报销1万五千块钱,那当然好。但碰到10几万的大病,1万来块不是杯水车薪嘛?!”

  党国英的看法和刘勇一致。他说,“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还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而最大的难点是保障程度低,农民自费部分数额还比较大,农民掏不起腰包。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交纳合作基金困难,看病时支付自费部分更难,政府资金配套也难。尽管得到了合作医疗基金的帮助,但农民得并看病总的来说还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套取农村合作医疗资金

  除了筹资成本高,农民受益少,医护人员利用职权套取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也影响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广大农民中的信誉。

  《中国农民生死报告》作者,江西江西一附院蒋泽先长期关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他告诉记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猫腻可钻,尤其是联合骗保。一种方法是垫资,一些村民的人头费用由乡镇卫生院或其他部门率先垫出来,领到上级拨款后再还给垫资人。参合人是虚假的,或着名单上的名字是真的,但当事人不知道,也得不到好处。

  二是套资,大套是套国家。小套是国家的钱到位后,套农民的:医生与“病人”合作用假发票报销去报告领取补偿费。做法是到医院寻找一位自费的病人,改用可以报销人的名字,凭这张有名有姓的发票就可套回那些补偿费。还有些乡医造假发票或与会计联手共同造假。

  在采访中,多位专家认为,应增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门机构,加强对试点地区的督导。

  但现实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制度创新。全国范围内合作医疗的机构、人员、制度都不完善,加上真正懂行的医疗卫生专家少,基层财政困难和干部素质低下,使得监督变得困难重重。

  “不断探索总结,循序渐进”

  2003年12月初,卫生部在湖北宜昌召开“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兼任卫生部部长的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此次会议上明确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搞好试点,探索出有效办法和成功经验,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2004年4月初,卫生部调整了内部机构设置,新组建农村卫生管理司,负责农村卫生的综合协调管理,下设初级卫生保健处、合作医疗处、卫生服务规划管理处。

  2004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和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都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不断探索总结,循序渐进,扎扎实实地推进试点工作。”

  2006年,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了提高农民的受益水平,引导农民踊跃参加,“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由每人每年补助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10元。”

  2007年1月,2007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在陕西西安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组长吴仪出席会议并强调,这是新农合从试点到全面推进的一次关键性会议。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失时机地全面推进并确保2007年新农合覆盖全国80%以上县(市、区),确保新农合深入持续发展。

  一方面是要求不断探索总结,循序渐进;一方面是要求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让贫穷看不起病的农民得到及时的救治,这其中的涵义可谓深刻。

  采访过程中,有农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视为“生命过程”。这项“生命工程”能持续多久?政府的信任度是否会遭到质疑?农民的生命权利是否会失落?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的检验。

  (部分内容参考江西一附院医生蒋泽先的《中国农民生死报告》,特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