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镇居民医保下月实施


武汉城镇居民医保下月实施

 

备受武汉市民关注的国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将在9月底前启动实施。昨日,省政府在鄂州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定出了实施该政策的时间表

昨悉,武汉已被列为79个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该市江汉、江夏两区将于今年10月先行试点。明年,武汉城镇居民将人人享有医保。

据介绍,武汉市将于9月拟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规定,按照全市铺开,分步实施,两区(江汉、江夏)先行的思路,10月开始在江汉、江夏两区先行试点,待运行3—6个月后,将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明年在全市逐步推开。

根据该试点方案,凡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主要是面向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和城镇里的老人。

缴费方式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将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该项保险重点保障大病医疗需求。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支付城镇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和规定的门诊重症慢性病医疗费用。

据悉,该制度启动后,武汉市中心城区目前尚未参加医保的200余万城镇居民将全部纳入医保。

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初步统计,武汉市符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约200万。该局将于下月出台具体参保办法,让这200万老幼受益,每位参保居民每年补助水平将不低于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