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房协欲帮房企追讨垫支初装费 多数业主不愿交


  为争取解决全省发展商由于垫支费问题而造成的损失,省房协日前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地产企业垫支“管道燃气初装费”情况调查,调查将截止至1月31日。

  去年12月26日,广东省物价局发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该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粤价[2 006]2 97号),明确表示“各地必须停止以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名目收取的费用。今后,任何单位都不得再向用户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此类费用”,但由于省物价部门对2006年12月26日前房地产企业垫支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是否予以退还这一争议最大的“历史遗留问题”未做明确规定,很多业主不愿意交纳这笔费用。

  省房协有关人士表示,发展商垫支“管道燃气初装费”的现象在全省普遍存在,垫资少则数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为争取解决全省发展商由于垫支费问题而造成的损失,省房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地产企业垫支“管道燃气初装费”情况的调查,向全省发展商发放调查表。

  届时,省房协将根据调研情况撰写报告,向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反映企业意见,协商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