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确立,到和谐社会新理念的提出,再到将和谐社会构建作为六中全会的主题,其间所蕴涵的执政理念创新与进取精神,直接现示着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执政思维与策略上的成熟与稳健,预示着未来中国新的执政理念与话语体系的初步形成,展示着一种勇于归依人类社会治理大道的魄力与胸怀,其突出特征在于它所具有的开放性、兼容性与前瞻性。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既是一种执政新理念的呼唤,更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当前必须直面的理论与实践课题。
一
和谐社会,其实就是互利互惠、“己他”两利的社会。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己他”利益的相互满足与实现。确切地说,和谐社会新理念是一种新的系统的社会治理道德原则体系。其核心是互利,其终极目的是为了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通常情况下,也就是己-他利益未发生根本性冲突、可以两全的情况下,这个终极标准实际上就等于“不伤害一人地增加所有人福利总量”的帕累托标准。只有当己-他利益发生根本性的冲突、不可两全的特殊情况下,帕累托标准才表现为“大公无私原则”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即己-他利益发生根本性冲突、不可两全的特殊情况下,社会管理者才能要求部分为整体,局部为全体,个体为群体做出牺牲。而和谐社会所隐含的“公正、民主、法治、活力、安定、生态”等道德原则,就是这一终极目的与标准的具体实现。坦率地说,民主就是要逐步解决公共权力的最初授予问题,即权力的合法性问题,最终真正实现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彻底转变,从根本上解决权力的滥用问题;法治就是要逐步解决和克服人治的弊端,将那些基本的重要的社会利害关系,通过刚性有效的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便能让整个社会进入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道;公平正义原则的核心是平等的利害相交换,这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这一原则可归结为完全平等原则与比例平等原则,完全平等原则优先于比例平等原则。完全平等原则是指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必须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让所有的人都有相同的权利与义务;比例平等原则是指人的非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必须对同样的人一视同仁,即相同的人,权利与义务应该相同;不同人,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应该不同,即比例平等。可以说,没有公正,就没有和谐社会的基本结构与基础。诚信友爱也是一种道德规则,目的在于通过培育心口一致、言行一致、友善博爱的优良品质,协调人际关系,化解人际关系冲突,降低社会运行成本,为和谐社会积累可持续发展的公共道德资源;充满活力,虽然是一种评价式的原则,但其暗含的自由、自主、自决以及宪政、人道精神不可忽视。笔者认为,这是和谐社会理念前瞻性、开放性、兼容性的未来接口;安定有序同样是一种评价式的原则和规则,但其所预示的纪律性、稳定性期待,也是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要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实就是生态原则,目的在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遏制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对人类公共生态资源的污染与掠夺。
无庸讳言,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立意就是为了从整体上化解当前我们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系统性误差,促进中华民族尽早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梦想。制约和谐社会构建的主要因素在于:一是互利共生意识缺乏有力的制度性保障。其根源在于,没有把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奉为终极原则和评价标准,没有真正敬畏“不伤害一人地增加所有人福利总量”的帕累托标准。二是优良的社会治理原则缺乏实在的制度性嵌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等早已被人类文明进程反复证明了的优良社会治理原则与规范,由于历史与现实原因的双重夹击,始终缺乏制度性的嵌入。客观上就为各种矛盾和冲突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和空气。三是单维社会治理观的影响不可能迅速消除。四是相对主义思维方式的流弊还会继续其消极的影响。相对主义思维方式就是否认社会治理原则规范的普遍性、绝对性与客观性,夸大社会治理原则规范的特殊性、相对性与主观性。其危害在于挫伤人们追求优良社会治理原则的热情与信念。
二
如何跨越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障碍,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关键性、战略性和策略性课题。这首先要求我们对和谐社会新理念对未来中国社会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做一个基本的判断和预测。笔者认为,和谐社会新理念对未来中国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如下:一是尽管实质性的民主进程将逐步在农村、社区展开,但近期内深度的规模性的期待不可过高;二是公平与效率关系将逐步回归本位,公平优先将会变成全社会的共识;三是和谐社会治理观将逐步代替单向度社会发展观,发展指标的多元化、立体化与综合化将成为新的趋势;四是“做正确的事”将逐渐被“正确地做事”替代,整个社会的理性回归将成为主流。
在这种判断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根据各自生存环境的实际情况,寻找和选择科学理性的和谐社会构建策略。笔者以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先需要弘扬新观念,探索新思路。思维观念的创新无疑是一切行动创新的前提。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自觉弘扬新观念,主动探寻新思维。和谐社会需要弘扬的新观念就是诸如民主、法治、公正、自主、人道、生态等等人类普世的价值精神。这些词语我们虽然耳熟能详,但在新的时代,我们要从构建以人为本的视角去重新解读和深刻理解这些原则的本质内涵。具体说,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条基本特征,也就是六条社会治理的道德原则:“民主法治”就是鼓励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公平正义”就是要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诚信友爱”就是要在全社会倡导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道德精神;“充满活力”就是要充分尊重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支持一切创造活动,发挥一切创造才能,肯定一切创造成果;“安定有序”就是要健全社会组织机制,完善社会管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发展生产,使广大民众生活富裕,保护生态环境。总之,弘扬新理念,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体现人性,要考虑人情,要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就是要重建“人与人的联盟,人与社会的联盟,人与自然的联盟,人与终极价值的联盟”。并通过重建这些联盟,打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其次,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探索新思路。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谐社会理念的实质,就是为了获取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财富和资源。为此,我们必须站在高处,想在深处,谋在远处,做在细处,落在实处。要依据和谐社会的新理念以及现实社会的实际背景,统摄、修正以往的发展理念和思路。“站在高处”意味着我们必须注意超越具体的枝节性的问题,主动探寻和消除制约和谐社会构建的系统性误差与障碍,谋求一般问题、普遍性问题的解决之道;“想在深处”意味着我们必须从解决主要矛盾入手,寻求根本问题的彻底解决之道。要在现有社会治理大系统的主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主观能动性,选准构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谋在远处”意味着我们必须从未来发展远景去运筹构建的目标、途径,选择合适的方法。这三点是保证我们“做正确的事”的前提,也是激发我们进取向上精神,磨砺我们承受前进道路上挫折的动力。“远望方觉风浪小,凌空乃知海波平。”“做在细处”意味着我们必须树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信念,从细处着手,在细处下工夫;“落在实处”意味着我们必须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的思维惯性,要在务本求实方面动员一切大智慧。具体说,构建和谐社会要念好“假、大、空、套”四字经。“假”就是要善假于物,在当前社会巨系统中寻求各自构建和谐社会的独特优势,规避劣势;“大”就是要有大视野大思路,要自觉从宏观的视野出发,寻求中观问题的解决途径,用大思路解决一般性的问题;“空”就是要在当前社会大系统中寻求构建各自区域和谐社会的新思路,选好运作成本低,可以“四两拨千斤”的主攻目标,在空白处寻求新突破;“套”就是指套路,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要注意在系统性问题的化解方面力求突破,不仅战略策划要有系统性,实践运作同样要有系统性,效果评估也不能缺少系统性。在实际贯彻落实中,则要做好“点、线、面”三个字的文章。“点”就是要抓点,要“观热点,抓重点,攻难点,除痛点”,化解“点”上出现的种种不和谐问题;“线”就是要划好纵横线。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划好“竖线”,明确横向各党政部门之间的职能与职权范围,明确各自的事权、财权和人权;要划好“横线”,明确纵向各级党政部门之间的职能与职权范围,明确其事权、财权和人权;同时,要划好“界线”,明确党政各自的职权范围,明确其事权、财权和人权。就是说,要通过实质性、结构性的行政制度改革,彻底厘清政府责、权、利的界线,“越位”的一定要归位,“失位”的一定要“进位”。关键是要明确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级党政部门之间的职能与范围,既不能权大责小,也不能权小责大。根本在于能够逐步在构建协商、回应、透明、责任、廉洁政府方面实现新的突破。“面”就是要善于治“面”,要在解决一般性问题方面用心用力,未雨绸缪,主动作为。
同时,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培育新能力。在新的时代里,要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每个社会治理者必须自觉培育“三种新能力”。即要自觉培育在主导力推动下的社会中从事政府治理活动的新能力;要培育各自“做正确的事”的新能力;要培育满足日益挑剔的服务对象需求的新能力;要培育管理差异化越来越突出的公务员群体的能力;要培育在民主法治框架内管理社会的新能力。
总之,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理念和新任务,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新的发展能量和机遇。如何把握机遇,培育自然、和谐、健康发展的平常心,酝酿新的策略,这是我们当前必须直面的实践课题,也是重大的理论课题。
一
和谐社会,其实就是互利互惠、“己他”两利的社会。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己他”利益的相互满足与实现。确切地说,和谐社会新理念是一种新的系统的社会治理道德原则体系。其核心是互利,其终极目的是为了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通常情况下,也就是己-他利益未发生根本性冲突、可以两全的情况下,这个终极标准实际上就等于“不伤害一人地增加所有人福利总量”的帕累托标准。只有当己-他利益发生根本性的冲突、不可两全的特殊情况下,帕累托标准才表现为“大公无私原则”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即己-他利益发生根本性冲突、不可两全的特殊情况下,社会管理者才能要求部分为整体,局部为全体,个体为群体做出牺牲。而和谐社会所隐含的“公正、民主、法治、活力、安定、生态”等道德原则,就是这一终极目的与标准的具体实现。坦率地说,民主就是要逐步解决公共权力的最初授予问题,即权力的合法性问题,最终真正实现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彻底转变,从根本上解决权力的滥用问题;法治就是要逐步解决和克服人治的弊端,将那些基本的重要的社会利害关系,通过刚性有效的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便能让整个社会进入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道;公平正义原则的核心是平等的利害相交换,这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这一原则可归结为完全平等原则与比例平等原则,完全平等原则优先于比例平等原则。完全平等原则是指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必须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让所有的人都有相同的权利与义务;比例平等原则是指人的非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必须对同样的人一视同仁,即相同的人,权利与义务应该相同;不同人,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应该不同,即比例平等。可以说,没有公正,就没有和谐社会的基本结构与基础。诚信友爱也是一种道德规则,目的在于通过培育心口一致、言行一致、友善博爱的优良品质,协调人际关系,化解人际关系冲突,降低社会运行成本,为和谐社会积累可持续发展的公共道德资源;充满活力,虽然是一种评价式的原则,但其暗含的自由、自主、自决以及宪政、人道精神不可忽视。笔者认为,这是和谐社会理念前瞻性、开放性、兼容性的未来接口;安定有序同样是一种评价式的原则和规则,但其所预示的纪律性、稳定性期待,也是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要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实就是生态原则,目的在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遏制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对人类公共生态资源的污染与掠夺。
无庸讳言,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立意就是为了从整体上化解当前我们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系统性误差,促进中华民族尽早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梦想。制约和谐社会构建的主要因素在于:一是互利共生意识缺乏有力的制度性保障。其根源在于,没有把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奉为终极原则和评价标准,没有真正敬畏“不伤害一人地增加所有人福利总量”的帕累托标准。二是优良的社会治理原则缺乏实在的制度性嵌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等早已被人类文明进程反复证明了的优良社会治理原则与规范,由于历史与现实原因的双重夹击,始终缺乏制度性的嵌入。客观上就为各种矛盾和冲突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和空气。三是单维社会治理观的影响不可能迅速消除。四是相对主义思维方式的流弊还会继续其消极的影响。相对主义思维方式就是否认社会治理原则规范的普遍性、绝对性与客观性,夸大社会治理原则规范的特殊性、相对性与主观性。其危害在于挫伤人们追求优良社会治理原则的热情与信念。
二
如何跨越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障碍,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关键性、战略性和策略性课题。这首先要求我们对和谐社会新理念对未来中国社会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做一个基本的判断和预测。笔者认为,和谐社会新理念对未来中国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如下:一是尽管实质性的民主进程将逐步在农村、社区展开,但近期内深度的规模性的期待不可过高;二是公平与效率关系将逐步回归本位,公平优先将会变成全社会的共识;三是和谐社会治理观将逐步代替单向度社会发展观,发展指标的多元化、立体化与综合化将成为新的趋势;四是“做正确的事”将逐渐被“正确地做事”替代,整个社会的理性回归将成为主流。
在这种判断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根据各自生存环境的实际情况,寻找和选择科学理性的和谐社会构建策略。笔者以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先需要弘扬新观念,探索新思路。思维观念的创新无疑是一切行动创新的前提。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自觉弘扬新观念,主动探寻新思维。和谐社会需要弘扬的新观念就是诸如民主、法治、公正、自主、人道、生态等等人类普世的价值精神。这些词语我们虽然耳熟能详,但在新的时代,我们要从构建以人为本的视角去重新解读和深刻理解这些原则的本质内涵。具体说,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条基本特征,也就是六条社会治理的道德原则:“民主法治”就是鼓励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公平正义”就是要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诚信友爱”就是要在全社会倡导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道德精神;“充满活力”就是要充分尊重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支持一切创造活动,发挥一切创造才能,肯定一切创造成果;“安定有序”就是要健全社会组织机制,完善社会管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发展生产,使广大民众生活富裕,保护生态环境。总之,弘扬新理念,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体现人性,要考虑人情,要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就是要重建“人与人的联盟,人与社会的联盟,人与自然的联盟,人与终极价值的联盟”。并通过重建这些联盟,打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其次,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探索新思路。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谐社会理念的实质,就是为了获取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财富和资源。为此,我们必须站在高处,想在深处,谋在远处,做在细处,落在实处。要依据和谐社会的新理念以及现实社会的实际背景,统摄、修正以往的发展理念和思路。“站在高处”意味着我们必须注意超越具体的枝节性的问题,主动探寻和消除制约和谐社会构建的系统性误差与障碍,谋求一般问题、普遍性问题的解决之道;“想在深处”意味着我们必须从解决主要矛盾入手,寻求根本问题的彻底解决之道。要在现有社会治理大系统的主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主观能动性,选准构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谋在远处”意味着我们必须从未来发展远景去运筹构建的目标、途径,选择合适的方法。这三点是保证我们“做正确的事”的前提,也是激发我们进取向上精神,磨砺我们承受前进道路上挫折的动力。“远望方觉风浪小,凌空乃知海波平。”“做在细处”意味着我们必须树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信念,从细处着手,在细处下工夫;“落在实处”意味着我们必须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的思维惯性,要在务本求实方面动员一切大智慧。具体说,构建和谐社会要念好“假、大、空、套”四字经。“假”就是要善假于物,在当前社会巨系统中寻求各自构建和谐社会的独特优势,规避劣势;“大”就是要有大视野大思路,要自觉从宏观的视野出发,寻求中观问题的解决途径,用大思路解决一般性的问题;“空”就是要在当前社会大系统中寻求构建各自区域和谐社会的新思路,选好运作成本低,可以“四两拨千斤”的主攻目标,在空白处寻求新突破;“套”就是指套路,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要注意在系统性问题的化解方面力求突破,不仅战略策划要有系统性,实践运作同样要有系统性,效果评估也不能缺少系统性。在实际贯彻落实中,则要做好“点、线、面”三个字的文章。“点”就是要抓点,要“观热点,抓重点,攻难点,除痛点”,化解“点”上出现的种种不和谐问题;“线”就是要划好纵横线。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划好“竖线”,明确横向各党政部门之间的职能与职权范围,明确各自的事权、财权和人权;要划好“横线”,明确纵向各级党政部门之间的职能与职权范围,明确其事权、财权和人权;同时,要划好“界线”,明确党政各自的职权范围,明确其事权、财权和人权。就是说,要通过实质性、结构性的行政制度改革,彻底厘清政府责、权、利的界线,“越位”的一定要归位,“失位”的一定要“进位”。关键是要明确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级党政部门之间的职能与范围,既不能权大责小,也不能权小责大。根本在于能够逐步在构建协商、回应、透明、责任、廉洁政府方面实现新的突破。“面”就是要善于治“面”,要在解决一般性问题方面用心用力,未雨绸缪,主动作为。
同时,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培育新能力。在新的时代里,要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每个社会治理者必须自觉培育“三种新能力”。即要自觉培育在主导力推动下的社会中从事政府治理活动的新能力;要培育各自“做正确的事”的新能力;要培育满足日益挑剔的服务对象需求的新能力;要培育管理差异化越来越突出的公务员群体的能力;要培育在民主法治框架内管理社会的新能力。
总之,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理念和新任务,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新的发展能量和机遇。如何把握机遇,培育自然、和谐、健康发展的平常心,酝酿新的策略,这是我们当前必须直面的实践课题,也是重大的理论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