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父爱”庇护“垄断福利”
国内垄断业获得高额利润,主要是手中握有行政垄断所赋予特权,政府成了他们最大的“后台老板”,两者是“老子和儿子”关系。而持续多年的垄断行业高收入,不仅造成社会成员的“不公平感”,也损伤了政府的公信力。
在今年的“两会”中,温家宝总理在其“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各级政府要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全体民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温总理的这个提法呼应了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去年5月下旬的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所倡导的新政理念。这次会议是专题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胡锦涛以此切入,明确指出“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更加合理地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然而,最高决策层的愿望在现实中还未能如愿。当国民期待公平享受这样成果的过程中,他们遇见了“拦路虎”――垄断行业的高收入。
这部分社会成员的这种高收入,在我国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不争的事实。
垄断行业的工资过高,高到什么程度?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副部长步正发的描述,其工资是其他行业平均水平的2至3倍,加上工资外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收入则更多,例如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员工的年薪可达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即使是门口的值班员,楼里的电梯工,或者是高速公路的收费员,其月收入都可能高达数千元。
垄断行业的工资增长过快,快到什么程度?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最高、最低行业间的差距,2000年是4.71倍,2004年扩大至7.52倍。
面对悬殊的收入差距,社会成员产生了“不公平感”。可在国际上,不同行业间出现薪酬差别是很正常很普遍的事,譬如在美国,律师、牙医、投资银行、软件等行业的收入就高于其他行业,可在我国,许多垄断行业,包括电力、能源、电信、金融、烟草、公路、教育、医院、殡葬等等,它们对国家经济建设所作的贡献也是无庸置疑的,然而,他们的高收入为何成为众矢之的?甚至引起“公愤”?
福建省社科院教授严正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用一生动的比喻说明了其中的道理。“比如刘翔得了世界冠军,国家奖他多少钱,百姓并无异议,因为他付出了艰辛,你要嫉妒,有本事你也拿个冠军啊,而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并非靠市场的拼搏取胜,而是借助于对资源的垄断,蹲在那里挣大钱分大钱,百姓心理怎能平衡?”
多年来国内垄断行业谋取特权,牟取暴利,享受高薪,反作用于社会等等,均与政府对其“宽裕的、过分的”“父爱主义”密切相关。
垄断:沿袭体制庇护
与国外相比,目前我国垄断行业的垄断形成过程有特殊的一面。
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戴仲川告知本刊记者,这种特殊首先表现在垄断行业人为的“设置高门槛,别人进不来”。
福建社科院教授严正就此举例说,“比如电网,必须由我配送,惟我独尊。”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保育钧告知记者,垄断行业为了挡住民间资本跨进门槛,他们就打出“影响国家安全”的旗号,好象在他们手里最安全,在老百姓手里就不安全了。“这就很奇怪了,粮食是不是战略资源?农民千辛万苦种的嘛,过去我们在国家统一手里,粮食储备很少,很危险,吃不饱饭,饿死人,后来改革开放以后,粮食承包,藏粮于民,现在粮食吃不完了,卖粮都难了。”
保育钧说:这个事情说明了什么?共产党不能怕群众,哪有共产党怕群众的道理呢?所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缺什么就垄断什么,垄断什么最后就缺什么,恶性循环。改革开放以后就是缺什么就放开,东西就多了,竞争了,要相信市场的力量,相信群众的力量。
垄断的门槛不仅挡着资本,也在阻挡人员,因为公众进入垄断行业的机会并不平等。既然是垄断行业,当然具有相对稳定的收益,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正因如此,在垄断行业的准入门槛上就具有了某种暧昧的色彩。公务员的招考被有关部门较为严密地监控起来了,而垄断行业的职员招聘,基本“下放”到行业内部。正是垄断行业在职员聘任上具有的一定的“垄断色彩”,使其只保证了一部分人来分配行业利益。全国各地的一个普遍现象是,众多不同等级的“官太太”都“很低调地”谋职于是垄断行业的各个单位。
记者的一位在国内一家知名发电企业担任高管的朋友,指出现在的垄断企业如何占有行政资源,利用政府的、社会的成本巩固自身的垄断地位。
保育均也认为,“比如我们的电信、电力等,这些国有企业垄断了资源,而且还有一些是带有行政职能,是政企不分。”
他们的说法,与中国社科院博士时卫干的观点不谋而合。时说:“资源垄断性企业对资源收益无偿占取。以石油为例,我国的国有垄断性石油公司是无偿获得石油开采权,本来应当属于全民的资源收益,实际变成了企业的收入。”
与此同时,垄断企业借口与国际市场接轨来抬高价格,不仅成了某些垄断性企业转移成本上涨压力的泄洪口,而且还成了他们获取暴利的重要源头。
倘若涨价遭遇民怨,他们就召开“听证会”“了解民意”。“但事实上,这些听证会很多都成为涨价会。儿子要涨价,他们多叫几声,老子(政府)也就同意了。而对物价局长而言,涨价并不要掏他的腰包。”严正就此直言不讳。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权威人士也不满地指出,目前,有关供暖、供水、燃气服务、公园门票、有线电视等收费问题,全国各地举行了数以千计的听证会,但其中有些听证会,对消费者意见漠然置之,一些垄断性行业打着企业亏损的名义随意滥用价格听证,几乎将听证会变成了“涨价会”。其社会公信力面临巨大挑战。
这样的作派正是垄断企业与竞争企业的本质区别。著名经济学家、国内经济学研究岭南学派代表人物之一、中山大学博士生导师王则柯告知记者,竞争企业的经济学特征,是他们的产品必须接受市场给他们的价格,而垄断企业的特征,是他们为自己的产品制定价格,让市场接受。所以,竞争企业如果生意难做,只好“打碎牙齿和血吞”,而垄断企业嫌赚头小了的时候,可以想办法提价,哪怕社会效益因此遭受很大牺牲。
显然,垄断行业更多的是注重自身的企业效益。他们的高薪现状,是计划经济沿袭至今的体制庇护所致,从中我们也看到了他们与政府的关系。
第一,尽管我国近年来市场经济正在逐步成熟,国有企业正在从许多行业领域退出,但国有企业依然把握着诸多关键行业如能源、电信等等,这些行业存在严格的市场准入及竞争管制,这些垄断性国企的赢利当然有保证;
第二,目前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依然以大规模的政府投资为主要动力,而政府投资需要通过国企这一载体,这就加固了国企的垄断地位;
第三,国企与非国企在分配机制上的差异加剧了收入差距。在非国企领域,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目前劳资双方还不存在有效的谈判渠道,劳方的薪酬需求不能得到充分尊重与保证。但在国企,这一现象并不存在,在产权归属国家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国企员工的收入是国企管理层的理性选择,高收入此此而生。
牟利:辅业反吃主业
有位谋职于政界,不愿透露身份的朋友告知本刊记者,一些垄断行业如何牟取暴利?他们是靠辅业和多种经营变相转移利润。表面上看,企业是国家所有,但其辅业和多种经营的利润却没有被纳入政府监控。企业利用国家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和政策条件所经营的辅业,实际成为企业丰盈的福利“小金库”。
朋友所指,是电力行业的牟利手法。
对于业内而言,这种手法大家早已“心知肚明”:一是将优质的资产剥离给下属公司,之后利用国家要求主辅企业分离的时机,将这些优质资产顺利成章地变为私有资产。二是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将国营资产转移到下属公司,通过改制将其据为私有。
对此问题,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在曾对江苏省电力公司的审计时就发现,该省电力辅业在成立时的注册资金,存在着从电力主业资金中转移的现象,其本质是将国有资产转化为集体资产,“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另外“关联交易”的问题在省级电网企业表现得尤为严重。由于电力辅业大多从事和电力主业有关的下游产业,如电表、电建、电力设备,而多个省的电力公司在辅业参与电力招投标中,执行“同等优先考虑”的政策,产生“关联交易”,抬高了主业的成本,导致大部分的省级电网公司,主业普遍只是微利甚至亏损,而辅业却大幅盈利的现象。很多省份的辅业集团已经拥有上百万千瓦的发电装机容量,如山东鲁能、贵州金元、四川启明星等。
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保守估计,目前全国电力辅业企业法人超过9600个,电力辅业企业总资产超过1900亿元,从业人数超过90万人。
“而电力辅业反吃主业的‘精典版’,是赫赫有名的山东鲁能。”记者那位在电厂的朋友强调了这个“活生生的”案例。
就此援引《财经》杂志的文章说,山东第一大企业、同时也是全国电力系统最大职工持股企业的鲁能集团,经过一年多辗转腾挪,庞大的企业王国已悄然易主,由国有改为私有,两家北京私人企业以37.3亿的收购价,获得总资产高达738.05亿的鲁能集团91.6%的股份,「蛇吞象」成功,而新公司董事会大部分成员仍为国企时的高层。
电力行业以辅业的“大手笔”获取暴利,而其他垄断行业的乱收费同样财源滚滚。
据报道,2006年1月至3月期间,中国电信监管部门查处短信乱收费达428万元。在一条小小的短信上,竟然产生如此巨额数字,那么公众有理由怀疑其他方面是否存在着更为严重的乱收费。
发生在广东的自来水公司调快用户水表以敛财的事件,令人对垄断行业利用各种手段牟利,亦有直观认识。
而上海市场流通的1500万张“一卡通”,每张卡押金30元,而“一卡通”的每张成本价为7元,仅沉淀押金的年利息就高达1100多万元,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
面对社会的质疑和不满,一些垄断行业矢口不提自己如何赚得盆满钵溢,却仍在高声“喊冤”。而同时,由于获得了高额利润,他们也享受着高薪的回报。
全国人大代表戴仲川告知记者,很多年前,他的老家就流传着“一人在税务,全家都致富” “银行加证保(证券、保险),两电(电力、电信)加一草(烟草),石油加石化,看门也拿不少。”戴说,这种说法虽不尽准确,但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某些垄断行业收入偏高的事实。
更为甚者,因有“后台老板(政府)”的撑腰,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收益分配权由其自身分配。全国政协委员保育均说:“更主要的是,他们不交红利,只交税,从94年以来就不交利润,国有企业9000多个亿,没交给国家呀,9000多个亿怎么花的呀?所以贫富差距拉大,分配不公,你看现在到一个地方去,哪些房子盖得最好啊?看得很清楚嘛,他们除了工资高之外,更主要的是其他各项分配,各项隐性收入高。”
影响:挑战公平正义
针对垄断暴利并由此相伴而生的高收入和“垄断福利”,全国人大代表戴仲川认为此问题给社会产生了双重的负面影响:既在挑战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政府的公信力,也正在扼杀和妨碍市场的正当竞争。
与他同样的想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提醒说,垄断企业高收入问题,影响了社会分配秩序、分配关系乃至社会稳定。
“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势必扭曲社会的资源配置,造成规模的不经济,这种高收入和现今的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又形成鲜明对照,加大了人们对收入差距的承受压力,容易引发社会情绪动荡。”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黄建忠如此告知本刊记者。
事实上,即使是从竞争中胜出的经济性垄断组织,高工资也只在适度范围才合理,即高工资应该反映其市场拼搏成效和对社会的贡献。但我国的垄断行业均属行政性的垄断,工资与贡献并无直接关系,倒是与行政力量密切相连。行政力量生于公共权力,如此用公权损伤利益分配公平,是最为恶劣的生产关系。
对于薪酬的收入,很多时候相对公平重于绝对水平。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曾提出一个公平关系方程式:职工的行为与绝对报酬有关,但更取决于相对报酬,人人都会将自己的劳动和报酬与他人的劳动和报酬作对照,劳动报酬率相等则公平,反之则不公平。
在现实生活中,公众在大多时候并没有特殊要求,仅仅是希冀其与存在竞争的其他行业一样,能够提供低价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但事与愿违,公众在垄断行业中看到最多的是不得不选择的高价产品和不得不接受的“服务”。近年来,水、电、成品油等等公共产品在叫喊着亏损的同时涨声此起彼伏,可服务质量依然原地踏步,这种涨势与垄断行业员工工资福利过高相联系,公众的心里并不舒服。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张维迎告知记者:“十一五”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建设“和谐社会”,而构成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要素是这个社会绝大多数人有一个基本的价值观念,“如果这些核心价值观都是分裂的,都是对立的,这个社会是不会和谐的。”
尽管舆论对“垄断福利”导致“社会埋单,员工享福”的不公平现象提出了批评,但有学者指出,“垄断福利”最重要的危害是将垄断企业与社会大众割裂开来,使垄断企业不能切身体会普通大众对垄断产品价格的感受,最终出现我们一贯反对的“日益脱离人民群众”现象。
试想,如果学校校长、老师的孩子上自己的学校也要交纳昂贵的“赞助费”,那么学校还会规定“赞助费”么?如果医务人员不能在自己的医院享受公费医疗,而是和民工一样自己掏钱看病,现在的医疗费还会那么高么?电力企业员工同样要在工资收入中支付电费,在确定电力价格时,就一定会考虑普通大众的感受了。
所以说,正视“垄断福利”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不仅是一个分配问题,更是一个垄断企业如何确定自己与普通群众关系的政治问题。
规制:鼓励准入和竞争
历经10个月的努力,由国家发改委研究院完成的《我国公平分配的制度模式选择》专项课题终于在今年的“两会”前夕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这份长达52页的报告,首次提出了促进公平分配的三大干预政策措施:起点干预政策、过程干预政策和结果干预政策,其中对社会各界最关注的垄断行业高工资、农民全面低保和税收调节等方面都有了明确的政策建议。
此前,由中央党校第40期省部级进修班完成的一份题为《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的思考》调研报告,也直言当前国企一般员工收入畸高畸低,分配不公突出的问题,并建议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根治收入过高问题。而这份报告的课题组长是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何家成,其成员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等。
“形成垄断企业高收入的根本原因,在于垄断企业没有受到严格的规制。”
著名经济学家王则柯就此解释说:因为没有规制,垄断企业继续享受着超额利润,无论它怎么改革薪酬制度,还是会保持比社会平均水平高很多的平均收入。所以,重点不在于薪酬改革或分配改革,而在于对垄断现象的严格规制。比如有些行业要加快打破垄断的步伐;有些自然垄断行业,政府要加强调控,避免其损害社会效益而增加自己的收益。
“一些行业表面上看似具有天然垄断的性质,但实质上是在借行政之手搞市场垄断。打破行业垄断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让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参与竞争。”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建设厅厅长查敏如此建议。
他同时表示:对于短期内无法打破垄断的行业或者企业,可以在经营管理者的选拔过程中引入竞争,将不能有效降低成本的管理者及时淘汰出局。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政府被动接受企业全部成本的局面,促使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解决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问题。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提出了他的整改思路:一是要继续推进电信、电力、民航、金融、铁道、邮政和公用事业等行业改革,打破垄断,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垄断性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能由其自我定价,而是需要公众听证会认可,人大等权力机构要对此进行监管。三是要对垄断行业企业通过垄断等获得的利润课以重税,或对其无偿占用的归全体人民所有的资源征收资源税。四是要对垄断行业的工资总额或人工成本、工资水平或人均人工成本实行双重控制,因为垄断行业基本都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政府应该也有能力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其过高收入。五是要配套改革垄断性行业的劳动人事等项制度,打破封闭的行业壁垒,促进垄断行业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为收入能增能减创造良好条件。
如何规范垄断行业的价格听证?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制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王全杰认为:“价格听证和调整之前,垄断行业提供的价格成本、财务等相关数据,都应当尽量透明、详尽,以便得到社会的监督。”
一位法律专家建议,政府应当对垄断企业加强监督和审计,剔除其不合理成本,也是消除“福利腐败”的一条路径。
“对于其过高的福利和工资水平,必须从成本中剔除,还应当追究其领导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责任。”全国政协委员郭荣昌强调说:“应当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垄断行业的监管纳入法制化轨道。”
就在人大代表及专家学者对规制垄断纷纷“谰言献策”的时候,一些地方政府就此已有“动作”。据记者的了解,陕西省在今年年初宣布,将在2007年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建立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的成本价格信息定期发布制度;福建省表示,福建省物价部门将加强对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强化成本监审,防止垄断行业将一些不合理的费用挤进定价成本;安徽省已经出台相关法规,规定该省能源生产和经营性企业从此将不能再享用“免费的午餐”等等。
在提出规制垄断的同时,若与国外的行业大鳄相比,我国的许多垄断企业只是规模较大,在竞争力方面还有不小的差距。外资进入国内垄断行业后,势必与国有垄断企业一起争夺国内消费者。在这个关键时期,改进服务、改善公众形象对垄断行业来说不是轻松的作秀,而是紧迫的任务。
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黄建忠告知本刊记者,垄断问题的复杂还在于涉及过多的利益群体在博弈,而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规则却极具被动性。因为这个圈子里的规则体现的主要是政府领导的政策,市场的呼声和民众的呼吁极少体现。这样一方面减缓了反垄断的进程,另一方面对垄断行业本身也不利。理由是这样会使垄断行业在政府保护伞下更加远离市场竞争,远离国际规则,渐渐失去活力。
变局:考验政府决心
垄断行业“名义开放、实际限制”的现象被称为“玻璃门”:看着是敞开的,实际是进不去的,一进就碰壁。非公经济能否真正顺利进入垄断领域,与这些行业是否存在“缺乏管制的行政垄断”密切相关。
2005年2月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曾被人们寄予厚望,认为是吹响了民营企业向垄断行业进军的号角,“玻璃门”从此被击碎。
在此后两年,我们看到了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身影:在石油领域,民营企业联合体“中商石油”于2006年底挂牌,向中石化等国有垄断企业发出了“和谐石油”的呼吁;奥凯等民营航空公司的飞机已经遨游在中国蓝天;2006年底,在广东罗定铁路被民营企业控股后,民企承包铁路不再是天方夜谭。
“但是,民营企业在‘进入’之后,想在这些垄断行业立足并不容易。”福建社科院教授严正告知记者,在福建,注册一亿元可办私人银行,注册十万可办农村信用社,尽管有此政策,富豪也大有人在,但至今也无人问津,为什么?大家都知道,想从垄断企业的分得一杯羹,那是千辛万苦的事。因为游戏规则握在垄断企业和政府的手中。
事实恰如严正所言,据全国工商联等单位的调查报告显示,民营企业普遍认为,垄断行业仍然壁垒森严,一些垄断企业利用自己的地位影响行业政策的制定。
“不论专家学者如何谰言呼喊,真正要打破垄断,完全取决于中央政府的决心。”记者在不同时点采访严正、戴仲川、黄建忠等的时候,他们对此的回答真是“高度一致”。
种种迹象表明,中央对垄断行业的改革正在加大力度,已经把调节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纳入整个理顺分配关系的大盘子中,按照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低、扩中、调高”的基本思路,“调高”中的重要方面就是调节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从而提高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据反垄断法起草专家组成员、对外经贸大学经济法系主任黄勇教授的介绍,从最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内容看,原来一度被去掉的有关反行政垄断内容最终加上了。
他表示,能否对这一中国特色的“顽疾”进行规范约束,是检验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成败的重要指标之一,必须将反对行政垄断明确写进反垄断法,哪怕只是宣誓性的条文。在中国,电力、电信、石油天然气、邮政、铁路、军工等垄断行业大多是行政垄断从计划经济时代延续而来的产物,而非市场经济充分竞争后形成的经济垄断。为增强这些行业的活力,引进竞争、“打破垄断”至为必要。
专家指出,2007年,政府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的得力措施将更多地集中在对国有大型垄断企业的兼并重组方面,目的在于增强其竞争力,促进其良性发展;而治理其弊端的利润分配、收入调节等措施能否见效还有待观察。
打破垄断不仅体现全社会的共有心愿和利益诉求,也在考量政府的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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