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这是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至于如何转变其弱势地位,从目前开出的处方看似乎还是有点不得要领,从资源和个体素质上研究者多,而从组织的角度进行分析却欠深入,而现代社会恰恰又是以组织的形式行动的。在这里我用奥尔森论述的集团理论来分析,看是否能启迪我们对这个问题的探讨。
集团是人类存在的一种基本形式,它“是一些有共同利益的个人”组成的,集团或组织存在的基本功能是为本集团的全体人员提供集体物品。集体物品与个人物品比较有一个显著的特点,这就是,“集团中的全体成员对获得这一集团利益有着共同的兴趣,但他们对承担为获得这一集团利益而要付出的成本却没有共同兴趣。每个人都希望别人付出全部成本,而且不管他自己是否分担了成本,一般总能得到提供的利益。”这样,集团中集体物品的共享性与集体物品生产成本的分担性便成了集团理论不可回避的中心问题。一方面,一个集团或组织只有为其成员提供集体物品,这个集团或组织才能延续和发展;另一方面,集团成员要承担集体物品生产的成本又有可能提高集团的离心倾向,加速集团的解体。这就是集团集体物品的两难困境。那么社会是如何化解这个两难困境的呢?为此,奥尔森教授考察了各种类型的组织,他得出的结论是,在提供集体物品这个问题上,小集团比大集团更有效率。他解释说,在小集团中如果某个人受到激励提供集体物品,既使要他承担全部成本,他也会提供。因为他从这件集体物品中得到的利益超过了该物品的总成本。而在大集团中,却“没有一个成员获得的收益的份额足以使他有动力单独提供集体物品”。尽管集体物品对集团来说是如此珍贵,但却不能激励个体成员承担实现集团利益所需要的成本。
举例说,有一个六十人的培训班,中午吃午餐时,三个学员一起进餐馆,其中任何一个学员都愿意为本次消费付款(个人愿意为集体行动承担成本);但如果是全班六十个学员一起进餐馆,就没有任何一个学员愿意为本次消费付款(个人不愿意为集体行动承担成本)。这里的道理很简单,小集团不尽比大集团行动成本小,而且成本容易回收,因为个人给集团支付成本,在通常情况下也只是一种垫付,今天我吃你的,说不定若干天后就由我买单。
现在我们用奥尔森的集团理论分析农民的弱势地位问题,中国农民是一个最大的群体,它固有的分散性和无组织性决定了这个群体在社会组织结构中的弱质性。一定地域上的农民,我们可以称之为这个群体中的一个集团,这个群体要做件什么事,是很难找到一个自告奋勇者说愿意为本集团承担成本。同时农民的这种弱势地位,使这个群体中的个人承担成本的能力也大为降低,一个地方的村民因事要上访,每户去集资几十元;而一个企业集团要去省城游说,随便哪个企业都愿意派车,行动可就容易多了。所以转变农民这个弱势群体的地位只是简单地进行资源扶持是不够的,同时还必须有两个配套措施,一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如建立农会和农村的各种行业协会,为农民农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等;二是促使农民这个群体的分化,这就是通过城镇化、工业化、企业化等方式,将农民转化为市民和工人,使农民从原来的弱势集团向中势集团转化,并且这种方式是转变农民地位的最有效率的措施。
注
以上引文都引自奥尔森著《集体行动的逻辑》中译本
集团是人类存在的一种基本形式,它“是一些有共同利益的个人”组成的,集团或组织存在的基本功能是为本集团的全体人员提供集体物品。集体物品与个人物品比较有一个显著的特点,这就是,“集团中的全体成员对获得这一集团利益有着共同的兴趣,但他们对承担为获得这一集团利益而要付出的成本却没有共同兴趣。每个人都希望别人付出全部成本,而且不管他自己是否分担了成本,一般总能得到提供的利益。”这样,集团中集体物品的共享性与集体物品生产成本的分担性便成了集团理论不可回避的中心问题。一方面,一个集团或组织只有为其成员提供集体物品,这个集团或组织才能延续和发展;另一方面,集团成员要承担集体物品生产的成本又有可能提高集团的离心倾向,加速集团的解体。这就是集团集体物品的两难困境。那么社会是如何化解这个两难困境的呢?为此,奥尔森教授考察了各种类型的组织,他得出的结论是,在提供集体物品这个问题上,小集团比大集团更有效率。他解释说,在小集团中如果某个人受到激励提供集体物品,既使要他承担全部成本,他也会提供。因为他从这件集体物品中得到的利益超过了该物品的总成本。而在大集团中,却“没有一个成员获得的收益的份额足以使他有动力单独提供集体物品”。尽管集体物品对集团来说是如此珍贵,但却不能激励个体成员承担实现集团利益所需要的成本。
举例说,有一个六十人的培训班,中午吃午餐时,三个学员一起进餐馆,其中任何一个学员都愿意为本次消费付款(个人愿意为集体行动承担成本);但如果是全班六十个学员一起进餐馆,就没有任何一个学员愿意为本次消费付款(个人不愿意为集体行动承担成本)。这里的道理很简单,小集团不尽比大集团行动成本小,而且成本容易回收,因为个人给集团支付成本,在通常情况下也只是一种垫付,今天我吃你的,说不定若干天后就由我买单。
现在我们用奥尔森的集团理论分析农民的弱势地位问题,中国农民是一个最大的群体,它固有的分散性和无组织性决定了这个群体在社会组织结构中的弱质性。一定地域上的农民,我们可以称之为这个群体中的一个集团,这个群体要做件什么事,是很难找到一个自告奋勇者说愿意为本集团承担成本。同时农民的这种弱势地位,使这个群体中的个人承担成本的能力也大为降低,一个地方的村民因事要上访,每户去集资几十元;而一个企业集团要去省城游说,随便哪个企业都愿意派车,行动可就容易多了。所以转变农民这个弱势群体的地位只是简单地进行资源扶持是不够的,同时还必须有两个配套措施,一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如建立农会和农村的各种行业协会,为农民农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等;二是促使农民这个群体的分化,这就是通过城镇化、工业化、企业化等方式,将农民转化为市民和工人,使农民从原来的弱势集团向中势集团转化,并且这种方式是转变农民地位的最有效率的措施。
注
以上引文都引自奥尔森著《集体行动的逻辑》中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