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随便拿“插队”说事


 

近几日看到一则消息,说: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在各个营业网点推出了一项“业务办理加急”的服务项目,出50元加急费就可在VIP快速通道享受VIP客户的快捷服务,从而缩短排队等候时间。但记者调查发现,此举引起了其他一些排队者的不满,认为加急等于是在花钱插队。

似乎眼前马上浮现出现场群情激愤的情景,侬有钱咋样,就是不能插队。

花钱插队,突然眼前蹦出这样一个久违了的词-插队,真是中国特色,别有风味。仔细一想,发现这词用得不是地方。所谓插队,我们一般指的是不按次序,损害别人的利益,提前得到某种消费或者得以提前进行某种活动。而我们通常是在消费公共产品时,不希望这种按次序进行的“公序良俗”被破坏。所谓公共产品与服务,比如乘公交车即是,此时次序来自于先来后到,是约定俗成的。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机构并无收取额外的费用以提供不同对待的服务的权利。

这个案例里的商业银行则不同,它本身就是一个盈利性企业,并不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支付更多服务费的客户提供更快捷方便舒适的服务是其天经地义的事情。因此,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为愿意付钱享受加急服务的客户提供优先服务并非不可以,也不是纵容或鼓励插队行为。

即使有人提出疑问,这是不是歧视性定价问题,我觉得同样很容易回答,这不是在同一市场上针对同样产品执行两种价格,而是不同的服务,加急服务和正常服务,加急服务的价值体现在价格比一般服务要高出50元,当然,定价是否合理,是另一个问题,是可以商榷的。

可见,国内的市场意识还很落后,往往套用错误的词,使用非市场化的思维去看待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