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经济实用房与廉租房


  我看经济实用房与廉租房

  经济实用房政策是国家在房价爆涨的情况下,推出的一种关注弱势群体的惠民政策。从理论上来讲,应该是好的。虽然是沧海一粟,但只要是对弱势群体有利,我想我们还是应该鼓励、支持,并且希望政府把这作为一项长期政策,惠及更多的人群。

  茅于轼老师认为买经济实用房的人并不是最困难的人,我们需要帮助的是最困难的人群,这很有道理。建设廉租房确实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效果如何?我并不很乐观。理由是中国老百姓是把房和家联系起来的,只有有就自己的房子,才能算有完整的家。所以再穷苦的人也是希望拥有自己的房子的。而廉租房呢?总归不是自己的房子,可以住一辈子吗?要是自己条件好一些了,还可以住吗?最后还是要考虑自己买房的。第二呢?廉租房面积是多大,按香港的一些廉租房看,几个平方,这怎么住?第三是政府会拿出好地块建廉租房吗?要是太偏,连做点地摊生意的机会都减少了。当然最重要一点,就是心里作用,廉租房会不会和贫民窟联系在一起啊,这对有小孩的家庭是肯定有影响的。还有,我们要考虑到,政府的财力是有限的,他能够拿出多少钱还是一个未知数。

  所以,我觉得,我们要采用经济实用房与廉租房并举的政策,以经济实用房为主。经济实用房从总的来说,还是被比较困难的人群买到的多,因为它有很多制度,比如公示制度、规定家庭总收入不能超过好多、要求是下岗工人等等。虽然后面两项可以做假,但有公示制度,这样是可以发挥群众的作用,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啊。至于买经济实用房的人并不是最困难的人,我们还可以完善制度啊,比如,最近在长沙,就有了新的经济实用房制度,政府回购经济实用房。规定经济实用房不能够有赢利,要卖只能够卖给政府,杜绝了用经济实用房投机的机会。其实,我们还可以有更严厉的追究制度的,如用做假的手段买入经济实用房就有诈骗的性质了,可以用法律追究。只要杜绝了投机的渠道,经济实用房政策肯定是大有作为的。

  用经济实用房与廉租房并举的政策,也是我国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要知道,居者有其屋,应该是我们政府的工作目标。经济实用房可以帮助贫困人群实现住房梦,廉租房可以为特困人群提供居所。当然这些都应该是暂时的,最终的目标就是政府有责任让房价回归理性,让大部分人买得起房,这才是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