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反对改革但应重新定义改革路径


综观人类历史,老百姓们之所以会贫穷,并不是由于他们不热爱劳动而一定是由于他们缺乏获取经济利益、收益的法律依据、渠道或者说基础。为此,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和经济学家们,从很早的时候就展开了“这个世界究竟是由谁创造的”的即“谁究竟应该是这个世界的主人”的探讨或者说实证。其中,“剩余劳动创造说”或“剩余价值积累说”产生。

关于上述学说,笔者基本上是认同的,因为没有劳动便没有人类,便没有人类社会的各种物质形式的产生、存在、发展。当然,在上述劳动中也应该包括奴隶主、地主、资本家即剥削阶级的劳动成果,至少他们在尚未成为奴隶主、地主、资本家之前,也都曾经是普通劳动者,不能由于他们后来成为了奴隶主、地主、资本家就要否定其也曾创造过“剩余价值”。

不过,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他们一旦成为奴隶主、地主、资本家之后,由于他们占有生产资料这个分配基础,所以他们也就自然而然地便拥有了财富的分配权,于是人类便开始了“两极分化”的历史。换言之也就是说,只要有“两极分化”现象的存在,人们就不能说这种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是合理的,即便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也不能得出这个结论。

笔者承认,这种不合理是个不容易矫正的问题,而享受“不合理”待遇的人又始终处于弱势。为此,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通过“武装夺取政权”即“武装夺取财产权”的路径——先不论这种方式是否合理、合法,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它具有客观实在性,而谁又不能否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世界,诞生了一批社会主义的国家。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没有兑现将他们取得的财产权“还给人民”的承诺,而是先后搞起了所谓“公有制”或者说“国有制”来。结果怎么样?结果不要说能实现其人民富裕起来的夙愿,就连“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也普遍滞后于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28年以来,中国的国家经济有重大突破,但同样解决不了“两极分化”!

马克思的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也就是说,一个缺乏“经济基础”的“人民”这个“主体”,是决定不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个“上层建筑”的。换句话说,人民如果没有具体的和有所指的“公有财产股东”的确切身份,那么就不能说我们已经从根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因为它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当然是需要兑现的。

怎么兑现?郎咸平先生认为,首先需要解决好“改革路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