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喜声一片并不能掩盖其中的“阴影”。
截至2007年10月31日,除10月份新上市的中国神华一家公司外,其余1519家上市公司均如期披露了2007年三季报。其中,87.16%的上市公司实现盈利,74.46%的上市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比实现增长。1519家上市公司共创造净利润5656亿元,其中具有可比性的1504家公司净利润合计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3.95%。披露三季报公司投资收益合计1826亿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2.08%,非金融类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共计582亿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达到13.61%。
上市公司三季报中投资收益继续增长,得益于大牛市的情结。但投资收益占比高达22.08%,说明上市公司的业绩多少还存在一定的“水份”,毕竟投资收益相当于“一次性买卖”。而且,某些中报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仍然大幅亏损,实乃业绩大增长背景下的“污点”。深交所发布三季报业绩分析数据特别指出,亏损公司的境况不佳,上市公司的业绩也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统计显示,目前已有48家公司刊登2007年业绩预亏公告,其中15家*ST公司可能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某些上市公司由于历年的亏损,逐渐步入了破产的边缘,*ST沧化、S*ST华龙等就是其中之一。*ST沧化的三季报显示,河北沧化集团已进入破产程序,公司也进入破产程序,目前与各债权人的债务谈判尚无任何起色,重组无实质性进展,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可能。S*ST华龙也表示,为了促进重组,公司已于今年7月30日提出破产申请。
截止目前,A股市场中还没有上市公司破产的先例。最先引起破产争议的是原沪市上市公司济南轻骑,后来又有宁城老窖(现更名为大龙地产)以及吉林纸业(现更名为苏宁环球)等。上市公司资不抵债却无法实施真正的破产首先缘于法律法规上的障碍,其中也有如何处理好二级市场中投资者的利益方面的原因。
尽管现在还没有上市公司破产的先例,但并不等于上市公司在将来不会实施真正的破产。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上市公司实施破产之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如何保护的问题。
中国证券市场历经十几年的发展,随着中行、工行、建行、中国石化、中国神华、中石油等一批超级蓝筹的加盟,目前已初趋规模。而在这一过程中,中小投资者的功劳不可被无情地抹杀。可以说,如果没有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支持,中国证券市场就不会有今天的业绩。也正是因为如此,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常常被监管层提起。
那么,对于那些存在破产清算的上市公司而言,在中小投资者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之后,如果实施破产的话,其仅有的一点希望无疑将灰飞烟灭,这其实对于他们来讲是很不公平的。上市公司走向破产的边缘,主要是由于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方面的失衡所至,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最终将这种责任转嫁到中小投资者的头上,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将被无情地践踏。
事实上,宁城老窖、吉林纸业已经给出了“样本”。经过重组后的这两家上市公司,不仅走出了破产的梦魇,并且近年还实现了盈利。近两年更是在大牛市行情的影响下,股价一飞冲天。其中,大龙地产股价上涨愈8倍,苏宁环球股价更是大涨67倍之多。中小投资者没有受到损失,反而还享受到了牛市的盛宴。
ST公司、亏损公司每年均占有一定的比例,从侧面说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如果不能解决这一根本性的问题,或许会正如一句俗语所言:今年盼望明年好,明年还是穿那件破棉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