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的大盘走势令人担忧


上周,全球股市相继创出新高,其中港股在上周五更是暴涨,恒生指数上涨857.54点,涨幅为3.17%,国企指数更是大涨812.97点,涨幅为4.86%,无疑为市场营造了强烈的多头气氛。随着国内居民消费价格的持续走高,居民投资意识继续加强,股票及基金在居民金融资产中的比重持续提高,股市对储蓄资金具备较强的吸引力。尤其是近期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的系列调控措施,在国内投资渠道仍然相对有限的前提下,部分楼市资金转战股市。在众多利好因素下,今日大盘跳空高开137点,盘中数度突破5700点。在有效底部确立后,随后的上升波段累计升幅基本在30%或60%的幅度。3400点作为已经确立的有效底部,按60%的涨幅计算,目标位就在今日创出的新高附近。因此,在10月份18个交易日的具体操作中,大家应保持较低的持仓比例。要做好调仓换股的准备,将手中的股票由高风险区域向估值合理的股票转移。有了利润就要把它保住,耐心的等待市场调整,毕竟机会是跌出来的,风险是涨出来的。大盘在7月份创出17%的月涨幅,8月份的月涨幅也高达16.73%,而9月份的涨幅则明显缩减至6%。由于7月份、8月份2个月的累计涨幅33.33%,接近2月份至4月份共3个月的累计涨幅37.86%。因此,三季度的连续暴涨之后,10月份的大盘走势令人担忧。明日压力:5730.43~5751.65~5772.86   明日支撑:5687.05~5664.89~5642.72

发改委日前发布报告指出,今年1-8月,房地产市场供求矛盾比较突出,房价涨幅更是呈逐月加快之势。8月,深圳、北京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分别达到12790和10071元/平方米。今后进一步加大供需双向调控力度,继续抓好已出台调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调整完善有区别的信贷、税收政策,形成合力,稳定房价。发改委根据国家统计局今年1—8月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快报、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和40个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简报提供的数据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上升,住房投资增速有所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投资比重提高。今年1-8月,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4277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90平方米以下住房完成投资占住宅投资的20.8%,比上半年高1.3个百分点;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投资占住宅完成投资的4.4%,比上半年高0.2个百分点。二是住房供应结构开始改善,但90平方米以下住宅比重仍然偏低。在批准的预售商品住房供应中,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套数占比由2006年的34.39%,提高到今年1-8月的39.05%;面积占比由21.16%提高到24.73%,但离“9070”调控要求尚有较大差距。今年1-8月月末累计可售商品住房套均建筑面积仍高达114.03平方米。三是市场需求旺盛,供求矛盾比较突出。今年1-8月,全国商品住宅竣工面积同比增长10%,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1.6个百分点;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0.9%,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21.6个百分点,需求增长明显更快。其中,现房销售面积是竣工面积2.17倍,且增幅快20.9个百分点,市场需求旺盛,供求矛盾比较突出。40个大中城市中, 竣工面积下降的城市有20个,其中,同比下降20%以上的城市有11个。四是房价涨幅呈逐月加快之势。今年4月、5月、6月、7月和8月,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4%、6.4%、7.1% 、7.5%和8.2%。分地区看,深圳、北京等城市房价高位上涨,近5个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涨幅均在10%以上,其中,8月份同比分别上涨17.6%和13.5%,销售均价分别达到12790元/平方米和10071元/平方米。一些二、三线城市房价涨幅也在加快,北海近5个月涨幅均在13%以上,8月份达到18.2%。与此同时,长三角地区部分城市房价出现回升势头。报告指出,从目前市场运行情况看,一些地方对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缺乏紧迫感和主动性,“9070”调控目标没有如期完成,加之受结构调整周期影响,已供土地没有及时形成实质性开发,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不足。与此同时,信贷、税收政策对住房需求的调节作用不突出,加之近期股市的震荡刺激部分获利资金套现,重新进入房地产市场,导致住房需求持续旺盛。一些开发企业为获取超额利润,囤积土地、捂盘惜售的现象又有所抬头,加剧了住房供求矛盾。发改委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关键期,要进一步加大供需双向调控力度,继续抓好已出台调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调整完善有区别的信贷、税收政策,形成合力,稳定房价。对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要加强指导和监管,适当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引导居民合理消费。要下大力气抓好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2007年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文),《通知》对第二套以上住房消费贷款和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理要求,但执行仍有难度。《通知》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住房消费贷款、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房地产信贷征信管理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的规定基本是对过去政策的重申,而对住房消费贷款、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期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严格执行该政策有利于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针对购买第二套住房采取提高首付比例和提高贷款利率而第一套住房仍执行原规定的做法,既能避免伤及真正的自住性需求者,又减小了信贷杠杆对投资者的资本放大作用,提高了炒房成本,能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投资性需求,有利于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房地产价格仍将保持向上的态势,但上涨幅度会下降。在房地产巨大刚性需求和人民币升值的推动下,房地产市场上升的整体格局不会改变,政策只能影响房价上涨的节奏,不改变上涨态势,但上涨幅度会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前两次调控的影响,土地供应减少,目前在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房源紧张,购房需求较强烈,房价上涨趋势明显。再次,由于居民财富增长较快,购买力增强,很多购房者往往可以用自有资金买第二、第三套住房,对利率杠杆的敏感性不高。推荐板块:房地产、金融、信息服务、医药生物、信息设备、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化工、食品饮料、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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