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有震荡回补缺口的欲望


在投资过程中,应始终将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在不增加风险的基础上获取超额收益。目前市场的估值已经对业绩有所透支,使得业绩表现进一步推动市场向上的动力大大减弱。同时,在目前市场估值已经“不便宜”的情况下,大盘继续快速上升,难免会引发市场甚至管理层对市场制造“泡沫”的忧虑,使得在大盘的快速上升过程中,将面临的调控风险。周一以来大盘虽然大幅高开上涨,但大家的帐户市值却未见显著增长,这说明10月份的行情可能会比较复杂。自9月12日以来,已产生3个向上跳空缺口,大盘未来会有一定的震荡要求和回补缺口的欲望。从静态指标看,市盈率水平已经远远高于全球各主要市场。70.59倍的静态市盈率也已经是A股近十年来的最高水平。我罗列几个会影响市场的风险警示,供大家参考:风险警示(1)即将披露的9月份CPI可能又创新高,在提高准备金率、加息、市场化发行特别债等常规措施之外,是否有更严厉的调控措施推出;风险警示(2)3季度业绩预告和报表开始陆续批量公布,公司业绩增长率是否还是超预期已经成为行情演变趋向的重要标志;风险警示(3)新的第一权重股中石油在节前已经过会,但是否会安排在10月份IPO,将会影响到10月份机构资金的调配;风险警示(4)IPO、增发与配股、大股东增持解冻、“大、小非”解禁等,10月份的扩容规;风险警示(5)建设银行、中国神华即将计入指数,各类指数面临再次改造,权重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的配置策略;风险警示(6)市场中已有私募等非主流机构将利用10月份相对稳定的市场环境乘机出货,他们普遍担忧10月后针对资产价格的调控措施可能趋于严厉,一直高涨和乐观的市场情绪将会逐渐趋于冷静;风险警示(7)最近,瑞银、美林等境外投行纷纷预告,由于美国次级债有关的不良投资导致盈利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另外,欧美金融机构的年度会计结算是每年11月份,已有多家境外投行预测,美国次级债危机可能会在10月下旬再度死灰复燃;风险警示(8)进入10月份,各机构的四季度投资策略报告已纷纷出炉,在三季度高度分歧的观点已经趋于一致:只有少数仍乐观的机构观点是“谨慎看好”,绝大多数机构均认为阶段性调整已不可避免,10月份开始的行情波动性将会加剧。因此,倘若行情进行调整,由于近6000点的行情绝对数值已大,即使调整10-20%的幅度也有好几百乃至上千点的数值,其对机构心理上的威慑力比较强。5000点之上的行情是超预期的,回归5000点再整固或许是最佳选择。明日压力:5905.88~5946.60~5987.33  明日支撑:5777.13~5689.10~5601.08

目前整个《能源法》的框架已大体形成,再经过几轮修订后将形成正式的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公布。预计最快本月底下月初有望现出庐山真面目。目前为止,《能源法》起草组已召开过20余次内部讨论会,全国30多个省市的发改委、经贸委及各大能源企业都曾先后参与过讨论,形成的内部讨论稿有20余稿,正式的工作稿也有5稿了。各方纷纷就《能源法》起草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议,涉及的问题涵盖能源领域的方方面面。现阶段《能源法》讨论稿的大体框架已初具雏形,包括12章100余条款。规划中的《能源法》将集中解决能源开发和利用中的六大问题。包括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优化能源结构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能源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行为;确定能源市场准入及竞争规则,优化投资结构;推动能源技术创新与革命等。缺少一部能源基本法一直是中国能源发展中的瓶颈和缺憾。目前,我国的能源立法主要调整能源某一领域关系,还缺少全面体现能源战略和政策导向、总体调整能源关系和活动的能源基本法。已经提上立法日程的《能源法》将弥补这一问题,使能源战略的实施和国家能源经济安全在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得到保障。未来的《能源法》中可能会涉及多元产权制度的概念。此外,还会就资源有偿使用、战略储备等作出规定。能源市场对外开放是一个大趋势,因此在《能源法》中将有涉及开放准入问题的条款。提出多元产权制度概念的出发点就是要让外资、民资等多元资本进入能源领域。实现能源投资多元化的基础就是产权制度的多元化。近年来,中国能源领域对外开放步伐有所加快。今年1月1日,中国履行入世承诺开始推行新的原油成品油管理办法,标志着石油市场对外开放的起始。战略储备则是《能源法》中另一项受到海内外关注的重点内容。未来的《能源法》将就产品储备和资源储备这两大类作出规定。关于能源储备问题的立法将包括储备制度、责任和义务、设施等等。另外,多年来能源行业长期处于电监会、发改委、商务部多头监管的状态,而名义上分管能源工作的能源局仅是一个隶属于国家发改委的司局级单位,编制只有30人。但相对应的是,无论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大型能源企业,还是电监会等专门的行业机构,都是部级或副部级建制。这导致长期以来,从行政制度和管理权限上看,能源局根本就管不了这些机构或企业,也就更谈不上系统协调、调配资源了。早在1980年,曾成立过国家能源委员会,而后在1988年成立了能源部。虽然只存在了不到4年的时间,但将石油、煤炭以及电力管理集于一身的架构,已在形式上预演了现代综合性主管机构的雏形。根据原定计划,《能源法》将在今年年底前形成送审稿,报至国务院。经过修改后,按照立法程序,届时形成的《能源法》草案要上报人大讨论,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其中,每一次讨论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这样就是9个月。之后才提交人大表决,期间会经过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审议。

三季度,受益于钢材价格的大幅上涨以及板材比重的持续提高,钢铁企业的销售收入逐月攀升。8月份钢材价格指数上涨21.5%,而同期重点钢铁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5.5%,环比增长7.5%。原材料价格的飞涨使钢铁企业忧大于喜。8月份唐山铁精粉价格同比上涨82.5%,远超过钢材价格的涨幅。受累于原材料价格的爆涨,钢铁企业毛利率水平逐月下滑。毛利率水平的下滑以及同比基数的逐渐增大使得钢铁企业的利润增速逐月回落成为必然。预计四季度铁矿石价格仍将高位运行。8月份利润增速回落至21.4%,比7月份下降12.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从吨钢净利润指标看,8月份重点钢铁企业的吨钢净利润已经回落至与去年同期相当的水平,但与03年以来的历史水平相比,目前企业的盈利水平仍处于相对高的位置。预计钢铁类上市公司四季度的利润增速在30%-35%,全年累计利润增速在60%-65%。我具备成本优势的公司、长材和中厚板比重高的公司以及产能大幅增长的公司四季度的业绩增长将高于重点钢铁企业的平均水平。。8月份钢材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1.5%,重点企业实现收入1751亿元,同比增长55.5%,环比增长7.5%。收入的增长远大于价格的涨幅的原因在于板材比重的持续提高。推荐板块:商业、有色金属、机械设备、食品饮料、医药生物、化工、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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