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向“日军”献媚的汉奸言语


李政权:反对向“日军”献媚的汉奸言语

近日,在新闻上似乎沉寂了许久的乐百氏,又一次被推到了前台——据某媒体的报道,在2000年的3月,被达能收购了92%股权的乐百氏,在2005、2006两个财年的亏损都达到了1.5亿元左右,与此同时的是,一场大规模的人员清洗,早在2006年的9月就已经开始,其中,“在大区和分公司的中高层管理者中,老乐百氏人的比例从过去的70%锐减到20%”。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信息是:乐百氏桶装水业务不断萎缩,茶饮料几乎销声匿迹,在花大价钱培养起来的“脉动”上,“消费者甚至看不出脉动与乐百氏的关系”。

说到这里,许多人都可能心泛如后想法:乐百氏又中了外资企业“通过收购本土品牌,淡化、雪藏本土品牌的招”。

这是一个颇有意思的话题。因为,假如是被国内企业收购而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就不会有这样的议论。尽管,本土企业间因为收购,而出现被收购企业及品牌衰落的案例,并不鲜见。

在我看来,外资收购也好,内资并购也罢,除了那些国家有必要重点控制的产行业之外,收购就是收购,而内外资之说,及其被并购企业及品牌出现衰落后的内外资遭遇不同待遇的现象值得商榷。

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不管你是被内资还是被外资并购,既然是将控制权交给了别人,就得服从资本意志。收购方是否花大力气维护你的品牌,把你的品牌继续做大,甚至是是否用你的品牌,都将无可避免的遵循资本方的战略利益及思想(很不幸的是,通过收购淡化、雪藏,或许正是其中之一)。除非,你别让人家并购,别让人占了控股权,别让人在经营管理中占据主导的位置。

事实上,自从我们开放了国门,自从我们加入了WTO更彻底地融入了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就意味着,我们已经接受了大家在文化、在经济等方面互相渗透、相互侵略的事实。别人可以向你渗透、侵略你,你也可以向别人的地盘渗透,去侵略别人。这后面,考量的是资源与能力。

我这并不是在为那些通过收购,淡化、雪藏本土品牌的外资开脱。弱肉强食,无论是在自然界,还是在商业领域,都是一个基本的规律。

我同样不赞成的是某些人的“以产业安全名义阻挠外资并购,就是在出卖公众利益”的“大帽子”(我甚至认为,这是向“日军”献媚的汉奸般的言语)——资本利益永远是摆在并购方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市的企业是少数,是上市企业股民的公众也是少数,就多数的公众而言,他们没有因为某些企业被并购了,就享受到了质量与服务差一个级别、需要支付得更多的待遇,他们还可以选择的同类产品品牌也还有很多。

说到这里,我认为:动不动就拿民族品牌被雪藏说事的意义并不大,与其如此,还不如让我们关注更前端——内外资在实施竞购时,是否享受了公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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