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用金条纪念长征


岂能用金条纪念长征

    每逢重要纪念活动,有关单位制造出售各种纪念物品(如纪念币、邮票等)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但现在一些单位推出的纪念品正在出现某种异化,无论从形式到价值都与其所蕴含的纪念意义大相径庭,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59日,中国国家博物馆在北京推出首套“长征纪念金条”,以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据报道,这套金条共两根,每根由100克纯金制成(511日《中国改革报》)。亮澄澄的足金和我们一贯推崇和提倡的长征精神放在一起,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别扭。

    为了全民族和国家的解放,不顾个人安危和利益,敢于牺牲,不怕困难的长征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而对于这种精神财富的最好纪念就是在把她融入我们每个人的理想信念和工作生活中去,而绝不是做成沉甸甸的金条收藏起来束之高阁。

    笔者并不反对在重要活动期间推出一些纪念品。但既然是“长征纪念金条”,与其说是纪念品,不如说就是投资品。据有关专家介绍,在国外,纪念品绝对不同于投资品和工艺品,一般是利用玻璃、木片、树叶等一些易得且再生的资源。而看看我们的这套金条,仅按金价每克200元计算,最低价格也要4万元。可以想到,能够有钱收藏纪念这套金条的绝不是大多数的普通百姓。这不禁让人联想是否谁有钱谁就更有资格纪念长征?让纪念长征成为富人和投资者的盛宴,是可忍,孰不可忍!

    “长征纪念金条”还让笔者想起了刚刚被新闻出版署禁止出版发行的黄金书。有专家批评指出,“黄金书”成为一种实质上的腐败道具,给行贿受贿披上了合理的外衣,使腐败问题得以猖獗横行,并逐渐走向公开,加剧了腐败。黄金书如此,以纪念长征为名发行的金条又将出售给谁呢?买主都是个人收藏者,我们相信吗?如果我们以腐败纪念长征,我们又有何颜面面对先人?

    黄金书禁了,纪念金条来了,现在最让人忧虑正是这种“已经忘却了的纪念”。(原出处:中国改革报  发表日期:200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