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产中介之原罪


当初曾经风光无限,舍我其谁的地产中介领袖,如今却成了笼中之鸟,阶下之囚,真让人有一种世事无常,人生不测之无限慨叹。一个企业突然倒塌,一个企业缔造者瞬间成了罪人,一个中国式企业成长历程就这样不断地在神州大地上演绎着。

不知是罪恶的企业成就了罪人,还是罪恶之人结束了一个失败的企业,但不管怎样,在中国,有太多企业的成长或成功总摆脱不了罪恶的困扰,这让我想到了高中时代政治课本中关于资本主义的一些说法,说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沾满了鲜血与肮脏的东西,是通过掠夺完成的。当初的我对此深信疑,因此也充满了对资本主义的蔑视,甚至是仇恨。但今天看来似乎我错了,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确实充满了某种罪恶,但社会主义的今日中国也绝非如我们宣扬中的那样纯洁,甚至在阳光的不断照射下,污点愈加明显。通过津门几家地产中介东窗事发,可见一斑。

有句话叫“贫穷乃万恶之源”,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尤其是在今天这样一个人民基本已摆脱贫穷的时代,贪婪已经渐渐取代了贫穷,成为了万恶之源。

当然除了人性之贪婪外,导致罪恶的根源还有环境,在中国就是体制,包括政治,经济,法制,监督等。就如同一颗种子要长成一棵大树,不仅要具备内部的生理条件,还要具备外部的土壤条件。罪恶的产生也是如此,缺一不可。写到此,我想起了一个故事,说有个小孩,一次把邻居家的一个鸡蛋拿回了自己家,母亲发现后不仅没有责怪,还夸奖了他。就这样,这个小孩就经常拿一些别人家的东西回家,并且越拿越大,等他长大了,开始偷彩电,冰箱,甚至更贵重的东西。终于有一天,他走上了犯罪之路,成了阶下囚。故事虽小,是不是值得今天的我们反思。

文章结束,回到主题。地产中介之罪,除了个人因素之外,我们的监管部门又做了些什么?是否负起了监管之责?就连黑社会收保护费还得负起保护之责呢!难道我们的政府连黑社会都不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