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博客对我来说是一种压力,倒不是因为难写。知道吗?我不会上网,不会打字,不会发信息,不会用电脑,所以我没有什么个人隐私。我的邮箱网络公司看,信件办公室看。高兴时得意忘形,生气时就真的生气。
但是,写博客对我就太容易了,网友们看到的博客都是我在十分钟内完成的。这么说吧,早晨八点半上班,叫我们那个
有个网友让我写对网友跟贴的看法和评价,很有意思。看着高兴的,说好听话的,太露骨拍马屁的我也不会激动。对我来说,用不着谁来称赞,自尊心、虚荣心很强。但是我知道,做地产,我用不着比王石、潘石屹、冯伦强,这样比是永无尽头的。作诗人,我比不了过去的、当今的许许多多的诗人。所以,犯不着让众人或员工把我捧成“东方不败”。反过来说,如果,靠吹捧拍马屁,真能把一个人拍成武功绝顶的“东方不败”,那我们一定好好研究吹牛拍马之功。
骂我的,我很生气。我的意思是,你们有什么情绪可以讨论,但你不能用谩骂的形式或以市井的语言,那多没劲。你说那能不生气吗?依我的性格,像说出“我呸”,一副小痞子表情的人,当面,我肯定会踢他。当然,也不可能不让人骂,因为这是博客。我自己愿意在上面表演,是自找的。
但问题是关不了。我几次下决心停掉博客,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劝我继续。麻烦是我的,别人体会不到。慢慢我是否就真的被娱乐化、时尚化了。此外,博客有一个好处被我感受到了,那就是可以让我的员工、朋友、媒体的兄弟姐妹们看到一个有着强烈缺点和毛病,且逐渐膨胀的,真实的黄怒波。
不过,也说不定。真的哪天伤了心了,生了气了,喝了酒了,骂了人了,被人骂得狠了,一气之下,就此了结。网友们放心,“长江后浪推前浪”,自有新的演员在那高高的吊索上表演。
下面的问题是回答另一个网友的。他似乎是长河湾的业主,我揣测他是学建筑学的,有诗人的才情。发表评论时留名——长河湾,一开始我弄不懂他的开南门歌,只觉很美,知识性也很强。到后来我明白了,是让我在长河湾小区临河开一个南门。
我也是业主,前两天,我住的小区物业来修水管,你们不相信,他居然忘了关。水漫居室,有两三厘米深,所有地上物品都漂了起来。他们仅仅是把水排干、擦干就走了,回去也不向物业主管汇报。等晚上回家,我极为惊奇。因为电器、地板都被泡过了。晚上,这物业的人来了,首先,是表示怀疑,水怎么可能漫了你家呢?其次,是推托,说什么水干了就没事了。我讲了两个观点:第一,物业应该有责任感。不能把水龙头打开就忘了关,这是失职。第二,谁都难免出错。这些员工,瞒天过海,一不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二不向业主致歉。当然了,最后结果是物业写出检查,象征性的扣除了些物业费,从“犯事”员工的工资里扣,以示惩罚。此事也就此了结。
我的意见是,我是开发商,也是业主。你们经历的,我也要经历。没有谁和谁天生有仇,那物业也犯不上成心淹我家。所以,只要有惩戒,就行了。他也要生存、活人,何必逼人太甚。
所以,反过来说,长河湾一期四百多名居民全部入住,验房、收房或多或少出现了些问题,但总体上没有致命问题。作为开发商,在入住前发现的问题越多越好,当然是有原因。因为,我们还可以逮到施工方、规划方。所以,在这方面中坤不会回避问题。高兴的是,大家和谐入住,业主普遍素质高。问题是,应广大业主要求,我们得先成立物业公司,暂时承担管理重任。物业管理是一门专业,不是中坤的长项,中坤也没兴趣在这个行业延伸,但我们要承担责任。希望在新物业来之前,把与开发商有关的问题处理好,而这正是业主与物业冲突的主要问题。
昨天,我严肃批评了相关高层领导。因为有物业公司高管抱怨说,个别业主话难听,个别业主不听劝阻私封阳台,反对那个业主封阳台的其他业主要求物业制止,等等。我的观点是,既是物业就是服务的,应该有技巧、有耐心,提供优质服务,但凡出现抱怨就是你不合格了。所以,责令他们下到基层整风,不排除更换相关人员。
但话说回来,中坤拿出了二十万,成立了业主法律基金,支持业主法律维权。至今,无人动用。说明开发商、物业、业主三方能够和谐共处,解决问题。我们又拿出了两万元人民币,协助成立了业主临时委员会。坦率地说,作为开发商,作为黄怒波,我一天也不想管物业,一天也不想要物业公司,我们也会难做成品牌优秀的物业。这么说吧,我希望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招标并找到新的物业公司。凡是建筑质量问题,中坤跑不了,但物业由业主委员会自主择定。再说一句开玩笑的话,管来管去谁都管不好了,还可以找中坤,我们再帮你管,这是业主的权利。
开南门的问题,比较麻烦。一句话,南边的路是归水利部门管的巡河道,不是交通路。在我们的规划上,依法不能规划大门。所以,请理解。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新的工地正在开工,那个道路严禁过人。希望和祝愿新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和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后,再建,再开行人通道。但我认为,那门只能通人,不能走车。不知这样的答复是否合适。
似乎,业主关心的产权证都已逐批发放了,长途车站也拆掉了。上次我在新浪对话,那个说“拆不动,没钱了吧”的家伙该满意了吧。再说,还骂你,毫不留情。至于严重违规私封阳台的个别业主,我们尽量去做说服工作。说服无效时,我已下令以物业公司的名义,以造成公共安全的隐患理由,起诉。打官司不动业主的法律基金,我用中坤的钱。要是所有业主都封阳台,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毕竟是你们的小区、你们的家,我也不管。最简单的是,我撤走,像我这样急着求着来换我们的还没有吧。吵都不吵,急也不急。我的意思是,在业主们和谐入住的前提下体量中坤的一片苦心,共同建设好小区。业主要的是和谐,我要的是安宁和心情舒畅。
在北京做小区,我们是有基础的,尽管我们还不是专业的物业公司。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个别麻烦事让我忍不了了。物业处罚了不少人了,总不能都开光了吧。个别业主说,物业就是业主养的狗,想怎么使就怎么使。那我告诉你,我们是条有钱的狗,你养不起,你也不配养。下次再骂,我责令物业带着录音机,都录下来,起诉他,让他决不好过。
好好在新浪网搞一对话,不成想跑出一个“生瓜”来,说些屁话。时隔几月,中坤做到了所有的事。但回头想想就生气,这不是“热脸捂个冷屁股”吗?谁求谁?以后,咱就不再对话,不就成了。
所以,尊敬的业主们,你们要当心啊。不要寄希望现有的物业公司有多高的素质,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不要以为所有的物业都是愿意以尊重平等的态度来与邻居相处,与业主相处的。我们能诚惶诚恐的真心抓物业、做业务,是少有的。我们最好的办法是跑,是不伺候。那时,你奈我如何?但是我们至少现在不愿做。因为,广大业主是高素质的,与我们有感情的。只是期望互谅互让,大家彼此过得踏实。不论谁好斗,都是双方付出代价的。
这就是博客又一好处,我可以做另一个黄怒波,跟员工、业主说说心里话,发发牢骚。
另外,我本想在新春之际邀广大业主去“北京之夜”看中坤的梦幻山水,吃一顿饭。但我们内部也有人不服气,说我们付出那么多,但业主有些蛮不讲理,有些问题越解决得快,越有怨言。这么说是不对的,我批评了他们。不知广大业主愿不愿去?
你瞧这博客写成什么了。如果以后变成业主论坛、麻烦论坛,或者麻烦的机会越来越多,就关掉它。
先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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