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的个税太高了,怎么解决既合法又节税呢?


 居间费的个税太高了,怎么解决既合法又节税呢?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按照规定,这类费用是归属于个人所得税当中的劳务报酬所得,税率是20%-40%。税率如此之高,如何做到既合法又节税呢?

《懂税帝》认识的王先生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介绍了一笔业务给一个房地产公司,从中获取了500万的居间费用,这笔居间费用的纳税问题就让王先生头痛了,他从房地产会计哪里了解到,500万的居间费,通过他们代扣个税等等之类的算下来,需要缴纳200万的税。那么是否还有其他方式帮助王先生解决这个难题呢?

在这里啊《懂税帝》给王先生提供两个途径,第一是在税收园区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个人独资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增值税为1%、个税核定0.6%、附加税0.06%,这样算下来税费为:

增值税:500/1.01*1%=4.95

个税:500/1.01*0.6%=2.97

附加税:4.95*6%=0.3

合计:4.95+2.97+0.3=8.22

或者第二种方案:

如果王先生不愿意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走自然人代开也是可以的,根据现在自然人代开的政策,可以享受到的政策优惠是:增值税1%、个税核定0.5%、附加税0.06%,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1.01*1%=4.95

个税:500/1.01*0.5%=2.47

附加税:4.95*6%=0.3

合计:4.95+2.47+0.3=7.72

通过对比40%的税费,省了多少,一目了然。

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公众号《懂税帝》了解或咨询

1、自然人代开,总税率1.56%;

2、个独以及个体户核定征收,出核定通知书,核定个税0.6%;

3、财政奖励政策,奖励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增值税地方留存占50%,所得税地方留存占40%;

4、股权转让出核定通知书等等。

享受政策无需实体办公,只需要在当地成立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进行资金结算,保证业务真实就可以享受到政策,非常方便。


 

节税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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