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与革新


社会几经变迁,科技日新月异,但是传统与秩序却有条不紊的沿革至今,不仅中国这样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如此,即便二战后拼凑而成的马来西亚等国也无不传承着殖民地时期的制度和法律。中国百年来在革命与变革激荡的岁月中走来,依然在传统秩序中稳定下来。

让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力量来自新兴阶层的产生,为了获得政治地位和维护正当的经济权益,他们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增进社会财富,提高社会全员的生活水平正是社会发展的本质。国际视野的开阔,生产生活方式的改进,新兴事物的不断涌现,普通民众在潮流的影响下接受这些变化,如果没有思想的跟进和思想的碰撞,那么这些社会面貌的变迁并不会由此带来社会秩序的变化。

我们能够坦然面对各种各样的事物,争议鲜有发生,对比之下,任何我们欣然玩味的事物,在西方国家总会有不同的声音,当然基于事实,无论怎样的态度,接受的群体依然接受,反对的群体也依然反对,但是没有争辩和疑义便为整个社会所容纳,即使没有产生坏的影响,对于推动社会秩序改进是没有裨益的,如果社会缺乏思考的张力,各种落后愚昧的观念便能得到盛行的土壤。

人们会接受一种教条必然与社会机制有关,即政治的、宗教的、文化的势力的影响。土耳其是伊斯兰世界最具现代化、世俗化最为彻底的国家,埃尔多安上台后对复兴伊斯兰教的地位的安排正在改变这个国家;时下在我们社会兴起的各种事物,有意无意的正在重建人们的认知,这不是历史上经济富足之后普遍现象的重复。

传统势力怎样接受时代变革的冲击?一般而言,人们认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科技昌明之下,会为人们带来思想的变革,但是事实再一次告诉我们,正好相反,在此条件下,人们更乐于复兴附着于这个社会的文化,那些能够表征自己身份的文化符号。即使不是中国、土耳其这样有着悠久历史却经历过激烈文化革命的国家,那些温和推进文化、社会演进的国家,也不断在盛世追溯往昔。

政府治理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传统的方案,案例比起抽象、简洁的宪法、法律条文更能让人领悟,所以人们常说情理法,也说法律不外乎人情,在这革新与传统间的矛盾中跌跌撞撞的现象里,也再次见证传统的韧性。在人们观念不断进步的时代,政府治理机制也会随之强化传统势力的所在,在这一赛跑的过程中必然引发持久的调整。事实证明,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与进步并不能推动政治进程,除非有新兴政治阶层产生的空间,弗里德曼能够论述经济自由必将带来政治自由,其依据是他观察到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