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发布了债券置换计划,允许地方把一部分到期高成本债务转换成利率较低的地方政府债券,金额为1万亿元。市场普遍认为,此举将对现有政府债务承担形式的融资平台贷款和城投债形成利好,银行资产质量和城投债质量将因此改善。对此,笔者则认为,现有债务既已纳入政府债务,债务工具形式变换并不会改变债项性质(信用级别);债券置换的更大意义在于宏观层面上的影响——债券置换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延续了地方政府债务,提高了地方政府的杠杆承受力。
中国经济未来重心在于债务处理
一个普遍流行的看法是,中国经济“新常态”下潜在增长率下降,因而目前约7%的增速是正常。问题是,合意的经济增速并不让人舒服:企业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2014年全国工业企业亏损达6917.8亿元人民币,几乎是2010年亏损额2456.7亿的3倍。显然,当前中国经济的增长应该是显著低于潜在增长率,是“非常态”而非“新常态”。另一方面,即使不从现象上判断,从TFP(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对潜在增长率促进的角度,中国当前经济增长也没有达到其潜在增长水平,毕竟中国在此次全球经济转型大赛中,也有不少亮点:互联网经济引领的经济运行方式变革领先全球、工业升级过程中后发优势仍然存在、人口红利只是停止增长但“干中学”效应上升等等。
但是,中国政府宣传的“新常态”成因,重心在于2014年11月才在官方口径上出现的第三种因素,即“前期政策消化”。潜台词是如此明了——前期政策不当,当前需要消化。显然,这个需要消化的政策是2009年的系列极度扩张政策。2009年的全方位扩张,直接导致了全社会债务水平的上升,这在地产开发商主动准备“受死”的情况下,政府“赤膊上阵”,带头加杠杆、提升负债度。随后的政策正常化,又迅速让全社会的资金利率提升;加上互联网金融兴起,导致表外融资、影子银行等所谓金融创新兴起。在实体领域,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迅速放大,中国总理李克强苦心调控楼市,并没有在社会上恢复“实业至上”的气氛,只是“干实业不如放贷”取代了过去的“干实业不如炒房”。
可见,高杠杆导致高利率,高利率带来挤出效应,挤出导致投资下降,投资下降导致经济增速放缓。因此,中国经济突破“非常态”,回到“新常态”的关键,是处理好债务。但处理债务并不是压杠杆,而是降低融资利率。
按照中国政府《预算法》的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又是典型的“建设型”政府,于是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只好借助融资平台,偷偷摸摸地借债搞建设。由于这些举措多是私下进行,自然债务信息也不会透明,融资成本也会较高。
此次债券置换,等于将地方政府的债务行为公开化,政府的债务透明度将提高,即使不基于债务工具的差异,未来政府债务的融资成本也将下降。
谁会被置换?
以低利率债券置换高利率债务,这是本次债券置换项目推出的目的。就政府债务的两种种主要形式城投债和平台贷款而言,平台贷款将是主要的置换对象。
城投债2015年到期规模小、利率水平本来也较低。笔者统计,2015年到期城投债规模为5576亿(含非政府债务),利率水平多在5%-6%(年利)之间,鲜有超过6%的,低于5%的却有不少。另外,被纳入政府债务体系的发债企业,本身滚动发行比较容易,本身就能享受政府债务显性化带来的利率下降好处,无需通过债券置换,单纯通过滚动发行,也能达到成本下降的目的。加上纳入政府债务的城投债规模有限,显然债券置换项目不是针对城投债推出的。显然,针对2015年到期的18577多亿地方债务,平台贷款将是主要的置换对象。
中国政府并没明确阐述用于置换到期政府债务的债券类型,但从前后表述中,显见该债券将被列为一般债券。按照中国的政府债务和预算管理体系,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筹借的债务为一般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为专项债务,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因此,更进一步分类,未来到期后将被置换的平台贷款,将在被纳入一般债务的平台贷款中产生。
债务置换降低成本作用有限
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虽然中国政府并没有公布两者的构成,但从其现有的三种分类(负有偿还责任、负有担保责任、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中,基本可以判断,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责任应属于一般债务,负有担保和救助责任的债务显然是专项债务,因为后两者项目本身是有收益的。对专项债务,中国政府多次阐述的处理原则是:按市场规则,以项目自身收益偿还;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的债务,可以注入优质资产,或者通过国企改革等措施,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增强偿债能力。这即是中国政府专门针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2014年43号文规定原则,中国财政部长楼继伟在2015年的中国“两会”和博鳌论坛上,再次说明了这一原则。
另一方面,中国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债券置换也是地方政府借债规范化的措施之一。所以,楼继伟在今年“博鳌论坛”上有如下说法:“债务规模大的,会给多的置换额度,但新债指标就少了。”
按10.88万亿的地方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一般债务规模(2013年6月末数,当前估计接近15万亿)、保守估计6%的融资成本计,维持现有地方政府杠杆水平至少需要7000亿以上的利息支出。债券置换将带来地方债供应的放量扩大,因此新发行地方债的利率不会低于现有地方债发行利率。最新的5年期地方政府债券的二级市场收益率约为年化3.5%;而同期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为5.75%。因此,1万亿债券置换项目,每年大约可带来275亿的利息节省,相对于当前超过7000亿的债务利息支出而言,实际节省意义并不大。
中国地方债券置换效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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