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证监会来说,新年伊始的新股发行改革毫无疑问是失败的,而且我们完全可以说是完败。对此,证监会不得不临时采取一些政策措施来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补救。然而,由于新股发行之中所蕴含的巨大的经济利益,这样的小修小补毫无疑问是根本就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最多也就能让那些利益攻心者稍稍收敛一些抢钱抢得不要那么狠而已。
对于证监会来说,此时再来全面的审查当然能够对于后来者产生一定的警示作用,不过,其所付出的代价毫无疑问是巨大的。而其对于二级市场所造成的伤害更是无法挽回的。因此,与其现在再来做审查,与规则上本身就存在瑕疵,还不如在询价阶段就介入进行干预来得更加的合法合理和有效。其实,甚至可以不用审查,只需要宣布这些公司三年内都不上市交易,你们不是如此的看好吗?那干吗不长期持有共享其成长发展的成果呢?三年的时间尽管不长,但是,却是绝对可以让那些造假欺诈的公司原形毕露的,而对于成长性的好公司来说,再长也不会影响其健康成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