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新年献词风波有四种可能性
《南方周末》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被免职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3年1月7日
《南方周末》微博1月6日21:20发布的致歉信,写道:
致读者:本报1月3日新年特刊所刊发的新年献词,系本报编辑配合专题“追梦”撰写,特刊封面导言系本报一负责人草拟,网上有关传言不实。由于时间仓促,工作疏忽,文中存在差错,我们就此向广大读者致歉。
对于《南方周末》新年献词引起的风波,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分析,存在以下四种可能:
一、新年献词被上级主管部门的人所改写,这是有可能的,这也是没错的,是正常的。中国刚迈进新时代,有影响力的、还属于党管辖的媒体,必须与新时代的中央精神保持一致,与新时代的中央精神不一致、甚至唱反调的文章,是不能发的。
二、不论导言的撰写人是谁,撰写导言的人,写错了字、弄错了时间,这是有可能的。做文字工作的人,谁没写过错字、标过错误符号?但是,按照常识,导言的录入、校对、排版,99%的可能,不是导言的撰写人,不能把错全扣到撰写人头上
三、负责录入、校对、排版的人员,没有发现导言有错,或者发现有错但有意放过的可能性,也都是有的。另外,配图中的孙中山、邓小平头像,比毛主席头像还大、还突出,这绝对是有意的;因此,有人发现导言的错但有意放过,然后以导言中的错,故意向上级主管部门发难,这种可能性,也是不能排除的。
四、人民网上有关温家宝多次考察过的三一的“行贿门”真实性的网络调查数据,都已经被权贵势力或黑恶势力公然篡改;《南方周末》1月6日晚发布的致歉信中的“特刊封面导言系本报一负责人草拟”的说法,是真的、假的,都是有可能的。
面对《南方周末》新年特刊引发的风波,我想到了《南方周末》2011年10月27日曾发表的《草莽、枭雄与首富——三一重工高速成长之谜》一文,文中写道:
另一起与三一有关的丑闻则发生于2011年4月。一位爆料人将三一重工及其新疆分公司以“业务费”和“春节公关费”为名涉嫌行贿502万元的19份内部文件,公开上传至网络,激起轩然大波,负责新疆分公司的梁在中不得不从总经理职位上紧急撤回。
梁在中是梁稳根的儿子,原名梁治中。“梁在中当时在管新疆公司,这是给他栽赃的。”唐修国说。事后湖南省政府也发红头文件澄清是竞争对手诬陷,但不得不让几位创始人对“接班人”加紧教育。
对于“湖南省政府也发红头文件澄清是竞争对手诬陷”的这一说法,2011年11月1日上午,本人打电话到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处咨询,该处工作人员建议本人联系《草莽、枭雄与首富——三一重工高速成长之谜》一文的作者,了解该红头文件的字号和发文时间,以便他们查找该红头文件。该处工作人员还说:如果查不到这个文件,说得严重一点的话,我们直接可以告他。
于是,本人就多次电话打到《南方周末》,但是,《南方周末》只是提供了《南方周末》记者贺大卓的邮箱([email protected]);2011年11月7日,本人给贺大卓的邮箱([email protected])发去了邮件,请贺大卓提供所谓“红头文件”的字号和发文时间,以便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处查找该红头文件。但是,邮件发去后,一直没有收到《南方周末》报和贺大卓记者的回音。
在三一“行贿门”的真相还没公开的时候,《南方周末》公开说“事后湖南省政府也发红头文件澄清是竞争对手诬陷”,这很可能就加剧了三一“行贿门”的真相被掩藏、被歪曲,也可能帮三一“行贿门”的涉入人员开脱了。(在《南方周末》遇到新年特刊风波的时候,三一是不是也该出来声援一下《南方周末》呢?)
对于《南方周末》新年献词引起的风波,该怎么办呢?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认为:
一、《南方周末》与上级主管部门,是不能割裂的,也是不能闹对立的,《南方周末》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反思管理不力、管理无方的问题;《南方周末》的上级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或被免职。
二、《南方周末》的一些人员,也应该通过这一风波,反思自己的诸多不足,吸取教训,提高觉悟,保持警惕,千万不要把自己当成真理、正义的化身,千万不要被反对新时代的党的内外势力所利用。
三、有时候,真相比生命更重要;有时候,为了获得真相和揭露真相,是要付出代价甚至生命的。为了正义、为了真理、为了真相、为了中国梦,我们大家都要尽最大的努力,但是,也要有最坏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