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善有善报
黄礼乾:该出手时还出手!
国庆中秋两大节日来临之际,5个月前见义勇为光荣负伤的黄礼乾喜获枣庄市第一届“道德模范”奖。
枣庄市第一届道德模范,共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名,共表彰50名。评选表彰活动由枣庄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联合举办。黄礼乾荣获的是“见义勇为模范”奖。
黄礼乾是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新宏煤业保卫科职工。今年4月19日下午,一辆轿车冲出路桥淹没在台儿庄北环城河的淤泥之中,台儿庄消防大队冒雨处警对人车实施抢救。下班途中的黄礼乾见义勇为,主动参与救援,不幸被意外脱落的消防绳钩击中头部,造成头面外伤和下颌骨的粉碎性骨折。历经4个多月的紧张救治,黄礼乾终于死里逃生。
黄礼乾见义勇为的事迹经《大众日报》、《枣庄广播电视报》、《鲁南晨刊》和大众网、中新网、中国文明网等众多媒体的广为传播,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
黄礼乾所在单位王晁煤电集团新宏煤业在第一时间为黄礼乾积极提供医疗资金之后,发动职工捐款10365元;
市消防支队领导送去2000元慰问金;黄礼乾长兄黄礼勇所在的台儿庄供电部职工捐助4300元;
黄礼乾之子黄浩就读的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师生闻讯自发捐款3000多元;黄礼乾的亲友们也都纷纷解囊相助;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于6月26日作出决定,对黄礼乾见义勇为行为予以表彰;
台儿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关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之规定,于9月21日对黄礼乾作出工伤认定;
黄礼乾受伤住院抢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在“两节”之前得到了报销……
所有这些,对黄礼乾都是一种“善有善报”的抚慰。“枣庄道德模范”奖的“实至名归”,则是一种更有价值的褒扬。得知这一消息,伤口尚未痊愈的黄礼乾用含混不清的语言和泪水表达了内心的激动:见义勇为,该出手时还出手!
这正是:见义勇为敢出手,流血流泪无怨尤。善举善果扬正气,道德模范更风流。
康复中的黄礼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