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措施可解医院大难题难题


三新措施可解医院大难题难题

镜报月刊2009年8月号曹思源

官方频发文医院有苦衷

中国某些医院“见死不救”是老大难的问题,新闻媒体频频将其曝光。

舆论批评的矛头纷纷指向医生,指向医院,指向卫生部高官。卫生部官员一再表态,多次重申:“对需要急诊抢救的患者,医院、医生必须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的违规违法行为”。

今年610日,卫生部下发文件《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又一次重申:“对危重急诊患者,急诊科应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

医院为何“见死不救”?在这方面医院也有苦衷。据调查,某医院2006年全年共收治“无钱、无地址、无家属”的三无病人39名,累计花费46万元人民币,成为“死账”。医院的压力大,医生的压力也很大。长此以往,谁也承担不起。

如何解决医院“见死不救”难题?对此,我有三点建议,可解矣。

一是建立国家医疗急救基金。每年由中央财政拨款300亿元,省级财政拨款300亿元,共计600亿元人民币,建立国家医疗急救基金。此项急救基金专门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突发意外事件(事故)或患急病,危及人命、需紧急抢救、无经济支付能力又无其他渠道解决急救费用的伤病者。

此项基金须通过立法程序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急救基金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使有关医院和医生能没有后顾之忧地积极进行急救工作,以避免急需抢救的伤病员由于无钱,医院见死不救而发生的悲剧。

二是建立慈善医疗急救基金。据统计,2008年,仅全国民政部门和中国慈善会,获得捐赠资金就有470亿元。不妨提取此类基金的20%30%,作为慈善医疗急救基金,以弥补国家医疗急救基金的不足。

三是开放宗教慈善医院。慈善医院是用社会公众的慈善捐款建立的医院。其创办者可能是宗教慈善机构,也可能属于非宗教慈善组织。上个世纪30年代,在华的基督教教会医院就有300多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慈善医疗事业正在重新起步。宗教慈善医院一般都是免费的,开放宗教慈善事业,一方面有益于社会生活,另一方面也满足了宗教团体和宗教徒的宗教情怀,应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总之,化解医院“见死不救”的老大难问题,既需要从思想教育入手,又需要解决资金来源。以上三点建议,或许不无裨益。

思想教育再加资金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