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与公诉人端坐台上,准备开庭,却发现被告人去向不明。据悉,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案件已进入审判阶段,按照有关规定,未经法院同意,任何个人、单位不得与嫌疑人见面,更不能私自变更羁押措施和场地。 然而潼南县法院却发生了这样的事,你觉得奇怪吗?
检察院擅自转移涉贪副局长 称看守所太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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