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尔盖茨捐款中国人和美国人为何反应不同?
宋公明
比尔盖茨捐出全部家产,在中国引起很大反响,有人想知道大洋彼岸的美国公众有何反应,因此向身处美国的寒梅网友打听。这位寒梅网友也还真的很认真,尽可向能说上话的美国朋友做了调查了解,并且把交谈的记录发到了网上。原来美国人对我们认为是惊天动地的壮举竟然无动于衷,既无兴趣谈论,也不认为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比尔盖茨干了一件他愿意干的事而已。比较有代表性的回答是“他可以干任何他想干的事”。
在美国人看来,一个人干了一件他想干的事,是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比尔盖茨捐出全部家产是如此,有人实行裸体主义也是如此,当然,要以不违反法律不侵犯他人为限。套句眼下时髦的说法,就是只要没有禁止,什么都可以干。不用管人家会怎么谈议论,也不在乎人家怎么反应。
可是在中国,违法的事就不说了,无论是想干什么事,都会有重重顾虑,弄不好就会麻烦上身,哪怕你干的是好事。
例如捐家产,不知比尔盖茨有没有老婆儿女。在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要捐出全部家产,就要得到配偶的同意,否则就只能捐属于自己的一半。如果你硬要捐,那么配偶就有可能和你打官司。如果子女都已成年独立,财产不给子女在法律上是可以的,但是子女很有可能就此和你反目成仇,最狠的报复手段就是不让你看孙子,让你享受孤独去吧!在中国,老年人把孙子看得比命还重,见不到孙子,比要他的命还难受。所以,在中国,你要想干自己想干的事,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在美国人想干就能干的事,在中国就不一定了。
汶川地震中那位给灾民婴儿喂奶的女警官,其本意也许也就是干一件自己想干的事。可是却被人抓拍了大敞胸怀喂奶的照片,还发到网上广为流传,这也许并不她本人所希望的吧?她本人和她的丈夫都不会愿意让这种暴露个人私秘的照片到处流传吧?后来又因此被提拔当了副政委,这种好事临头,也未必就她本人的愿望吧?事情到了这个份上,她已是身不由己,也只能顺水推舟了。以后要不断去做报告,出席各种会议,面临各种采访,再要想干自己想干的事,就不大可能了吧?以后在类似的情况下还会有人学她的样子吗?
如果比尔盖茨身在中国,做出捐出几百亿美元的惊天动地之举,那至少要当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吧?各级领导少不了要接见谈话,鼓励表彰吧?记者肯定是一窝蜂拥来,电视访谈,网络嘉宾,整天应接不暇,到处有粉丝追踪,崇拜者求助者和各种人的来信像雪片飞来,不用说,全国各地都会发来邀请,如果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恐怕就别想活了。
所以在中国,要想干自己想干的事,不是那么简单。就拿这次救灾捐款来说吧,本来是自愿的,可是捐少了,要挨人骂:这么大的老板,就捐这点钱,小儿科,钱能带进棺材呀?捐多了,也要挨人骂:有几个臭钱就摆显,怕人家不知道你有钱是吧?装什么阔佬!
就是对比尔盖茨捐款,也有人说他这不过是为了避税而已,其实他并不吃亏。不过对他崇拜有加的也大有人在,铁杆粉丝不计其数。所以比尔盖茨第一站选在中国,那是选对了。在美国没有人把他当回事,既没有让他当先进,也没有给他当劳模。可是到中国来,肯定会被当成大明星大英雄大能人,无限的风光荣耀在等着他呢。
中国人有句老话,叫“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有的人又进了一步,“已之所欲,强加于人”。自己认为是对,就要求别人也要接受。地震中先跑的那位老师,你跑就跑了,别人也不能拉住你。可他却偏要在网上发表先跑有理的理论,向大家推销。虽然也有人支持,但是世上毕竟没有什么普世价值,你岂能指望别人都赞成你的先跑?被人家痛批一场也就活该了。还有那个大诗人王兆山,你自已又没有被压在废墟底下,你怎么知道压在废墟下的学生有“纵做鬼,也幸福”的感觉?“子非鱼,安知鱼之所乐?”这不是强加于人吗?被网民们讥笑怒骂不也是自找吗?
比尔盖茨到中国来,会不会也有人用自己的好恶强加于他,给他套上重重光环,把他当成某种偶像,某种标签呢?如果明智一点的话,不如就把他当成一个干了自己想干的事的人。把他当成一个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也许,这样更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吧?到底会是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200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