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肉头阵”
谭汝为
“肉”作形容词用,有两个义项。第一,形容瓜果等柔软不脆,例如:“这西瓜是肉瓤儿的,跟沙瓤儿比差远了!”第二,形容某人性情迟钝,动作迟缓,做事缓慢,例如:“他是慢性子,太肉,一点儿利索劲儿也没有。”
“肉头”的“头”读儿化时,指零碎肉。读轻声时,指人体或物体丰满而柔软的样子。例如:“这孩子的小手多肉头啊!”“这种枸杞,粒大,肉头。”
本文所说的“肉头”,形容人行动迟缓,胆小怕事,软弱无能。例如:“老王蔫了吧唧的,三天也说不了两句话,是单位有名的肉头大老蔫儿。”
在“文革”时期连绵不绝的批斗会上,经常会听到对所谓“牛鬼蛇神”“走资派”震天价响的怒斥声:“你别耍肉头阵,彻底坦白交代罪行!”“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所谓“肉头阵”,就指被批斗对象一言不发,以沉默来进行消极对抗。在下是“文革”亲历者,对当时批斗会所谓耍“肉头阵”者的具体描述是:
眼光凝滞,一声不吭;胸有成竹,面无表情;爱咋办咋办,怎么办都行;表面低头伫立,其实神游太空;你有千言万语,我有既定方针;任你嬉笑怒骂,我自处变不惊;任你说死猪不怕开水烫,纯粹是装傻充愣,我却不管风吹浪打,胜似信步闲庭。
说到文革时期的“肉头阵”,使我想起法律上的沉默权。所谓“沉默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警察讯问或出庭受审时,有保持沉默而拒不回答的权利。
随着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对人权保护的 进一步重视,法律制度也将日益完善,在不久的将来,我国法律也可能会出现沉默权。赋予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不再是奢侈品,而是司法文明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