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要代表合法地先富起来的人的利益


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要代表合法地先富起来的人的利益

“三个代表”提出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实现这一点,首先就要代表合法地先富起来的人的根本利益。

一、合法地先富起来的人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他们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正确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大胆地沿着党制定的改革开放道路开拓前进,是党的忠实跟随者、开拓者。改革开放的成功,正在于他们的崛起。他们已成为事实上的改革开放的代言人,不肯定他们,就是否定改革开放,就是否定“一百年不动摇”,就是否定党的方针政策。肯定他们、代表他们,就是在肯定改革开放的成果,在代表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

二、合法地先富起来的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我党的方针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领其他人共同致富。”在党的方针中,显然先富起来的人是带领其他人共同致富的领导力量。我党土地革命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方式已经不能适用于改革开放的今天了,因为先富起来的人不是剥削者,他们是党的政策的忠实执行者,是党实现社会成员共同致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领头者。党是我们事业的核心领导力量,而他们正是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中坚领导力量。先富起来的人使党实现“带领其他人共同致富”方针有了现实基础。不代表他们的利益,不保护他们,象打土豪一样地搞垮他们,实际上是在捣毁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在消灭“带领其他人共同致富”的领导力量,是在自我毁灭。我们要做的是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引导他们发挥共同致富带头人的作用。因为代表他们的利益就是代表改革开放的利益,“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入宪正是这一体现。

三、合法地先富起来的人是未来社会的先驱。如果党的方针政策顺利实现,那么未来社会就是在先富起来的人带领下共同富裕起来的人组成的社会。“先富起来的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将成为时尚的观念,社会新的文化将产生于他们中间,也正是他们将对生产力发展提出新要求。党要保持自己的先进性,代表社会的发展方向,保持自己的领导地位,就不能不代表合法地先富起来的人的根本利益。否则,将失去先进性,领导地位也将失去“合法性”。代表“合法地先富起来的人”的根本利益,显然是在代表着社会发展方向,代表着具有领导使命的人群。

在贯彻领悟这一点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注意“合法性”,先富起来的人可分为“合法地先富起来的人”和“非法地先富起来的人”,前一种人是党的政策的忠实执行者,是社会的未来代表,后一种人是钻改革开放的空子,采用非法手段而致富的,是有“原罪”的,党决不能代表这类人的根本利益。对有“原罪”的人,无论是谁,必须进行严肃彻底追究,对其非法所得及兹息要坚决全部没收,这应当作为一条原则来坚持。不这样,党的政策将无人忠实地遵守执行,党指明的发展方向将偏离轨道,法律将被践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被断送。

二是没有富起来的群众的利益当然必须代表,但代表“未富起来的人”的根本利益,首先就要代表“先富起来的人”的根本利益。因为“先富起来的人”是要带领“未富起来的人”共同致富的,使“未富起来的人”富裕起来,正是“未富起来的人”的根本利益。要做到这一点,党和国家就要想办法引导“先富起来的人”发挥致富领头人的作用,带领“未富起来的人”共同致富,同时引导“未富起来的人”在“先富起来的人”的带领下,合法致富。当然,直接关心“未富起来的人”的疾苦更是需要的。“中央一号文件”既体现了引导“未富起来的人”发挥领头作用的意义,又体现了关心、爱护“未富起来的人”的意义。类似的文件还必须进一步更多地出台。

三是党的领导一刻也不能放松,党是一切事业的核心领导力量,“先富起来的人”对社会发展的领导作用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党自己要加强自身建设,维护自己的核心领导地位,必须大批地吸纳“先富起来的人”入党,并使其中的优秀人物走上重要的领导岗位,使他们真正地发挥领导作用,带领“未富起来的人”共同致富,从而顺应历史发展的需要,引导“先富起来的人”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当然,加大民主监督力度,用民主来遏制“先富起来的人”蜕化变质,就必须成为党的重要政治任务。用党内党外充分发扬民主的办法,来评判“先富起来的人”是否真正发挥了其作用,由此来判定领导者的取舍,就必须成为党的新的领导方式,使“先富起来的人”真正置于党和人民的领导之下,并使党的建设也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只有这样,党才能实现自己的既定方针政策,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总之,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要代表“合法地先富起来的人”的根本利益,同时引导“未富起来的人”在“先富起来的人”带领下合法致富。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实施《宪法》所必须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