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2020年 系统年中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视频),在会上提出:加大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和监管,加快推动出台《私募基金条例》,出台私募基金规范经营的底线要求,稳妥推进高风险个案处置。从而引导我们更加重视私募基金运行中的风险,需要更加重视私募基金投资者的维权问题。
一、 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介绍
私募基金是相对于公开募集基金而言,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按照主要投资标的又可以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