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提出,我国只能提供廉租房一种住房保障方式,然而,廉租房通常只能为城市居民中无收入或接近无收入的人群提供帮助,那么,政府是否在提供了廉租房后,对其它住房困难群体就能放弃救助责任呢?这里存在一个住房保障范围是否要扩大的问题。同时,我国当前还存在两个严重问题,一是没有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开发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二是保障性住房的筹资方式没有实现规模化管理,并相应造成各级政府在建造保障性住房方面因职责不明而停步观望。本文就我国当前国情下,如果创新和飞快启动住房保障事业思考如下。
一、我国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层次分析
根据我国当前的国情,我国城市需要住房帮助的人口大概有三类:...
中国城市住房保障方式创新研究
评论
10 views